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30万套工业用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和200万只实验室器皿项目 | 海宁市袁花镇伟业路1号14幢 | 海宁市润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购置袁花镇双丰集成家具产业园14幢厂房,重新购置国产立式挤出机、练泥机、球磨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30万套工业用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和200万只实验室器皿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①企业生产工业用三元催化净化装置解包投料、球磨、筛分、搅拌、切割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生产实验室器皿解包投料、搅拌、破碎、球磨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最后合并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企业产生的炉窑废气收集后经1套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3、噪声: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②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③在厂房内部合理布置相关的生产设备。④平时生产中需要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音现象;⑤加强日常运营管理,生产作业时尽量关好门窗。 4、固废:废包装袋、废金属边角料、布袋集尘、实验室废物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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