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4-10-18
10:42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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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决定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高点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5万座成品沙发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4〕185号 | 2024年10月15日 | |
2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市家家有磁业有限公司年产1650万付刀片及600吨磁条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4〕186号 | 2024年10月16日 | |
3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超迪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PVC装饰板和600万米PVC装饰线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4〕187号 | 2024年10月18日 | |
4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世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新型高端隔音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嘉环海建〔2024〕188号 | 2024年10月18日 |
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环评批复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