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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4-88023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3 11:21
所属栏目:不动产登记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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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海宁市长安镇和平景苑11幢1单元202室)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341749/20150415-18-233

海宁市长安镇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481005032GB00480F00060033

海宁市长安镇和平景苑111单元202

/

登记机构: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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