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浙江华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浙江华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浙江华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相关资料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海宁市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5工作日) 来信请寄:海宁市水利局 地址:海宁市海昌路288号 邮编:314400 附件: 请示和项目位置图2024-079.doc
海宁市水利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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