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4年度共享电动自行车扩面增量项目首批车辆在市区投放。 
为积极回应群众呼声、科学规划投放力度,市交控集团广泛收集市民的意见和需求。2024年度共享电动自行车扩面增量项目将在海宁全市全新投放2200辆,预计将于今年11月底完成全部车辆投放。先行投放的2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过安装、调试、上牌等工序后,已分阶段有序投放至市区各个站点。 

为提升车辆定位精准度,加强停放秩序管控,市交控集团对全市范围内的站点地桩灵敏度进行了全面排查,更换站点地桩2930个,地桩电池1900个。同时,对刹车系统、轮胎气压等核心安全性能进行全面调试与检测,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温馨提示 1.每个账户一次只能租借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辆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租或借于他人使用。 2.租借对象为年龄16周岁及以上的身体健康人士。骑车过程中请遵守交通法规,禁止骑车载人或违规载物。 3.为保障正常骑行,当车头电子屏上显示电量小于20%时,则该车辆将无法被租借使用。 4.海宁市共享电动自行车24小时客服热线:0573-89233999(移动市府网:73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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