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位于海宁市斜桥镇镇郊的不动产,原所有权人谢跃华(房产证号为斜024483号)已退还原单位(海宁市航运管理所),并已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但由于证件遗失等历史遗留原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证仍登记在谢跃华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号:海国用(1999)字第5802040279)。由于谢跃华工作、生活不便,无法到场办理土地转移登记手续。 现海宁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要求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无异议,未来协助办理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联系电话:0573-87289079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