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高点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5万座成品沙发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4-10-09 14:07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海宁高点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5万座成品沙发生产线技改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洛塘街2

海宁高点家具有限公司

总投资2585万元,选址位于海宁市斜桥镇洛塘街2号,租用海宁市斜桥镇华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36701.58平方米(原海宁卡雷诺家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及生产设施用地),淘汰开松机、梳理机、捆扎机、裁料机、自动磨刀裁剪机、手动拉布机等老旧设备,新购置空压机、传送带、打包机、压绵机等34台先进生产设备,技改后高点公司洛塘街厂区形成年产15万座成品沙发的生产能力,预计年产值20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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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胶水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后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排放限值。油烟废气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合理布置车间,尽量将高噪声源布置在车间中央。注意设备安装,安装中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墙壁、地面),并在生产期间门窗关闭。厂区营运期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08日至20241012日。  

公示时间:2024930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传真: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