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刚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的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全面提升社区群众幸福指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物业服务在提升城市形象和人民生活品质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市物业管理经过二十多年发展,实现长足的发展,但正如建议中所说目前物业管理存在矛盾信访多、纠纷频繁等问题,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物业管理配套政策。《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我市于2023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23〕74号),明确了部门、属地镇(街)、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个主体的工作职责。我们每年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现场和“嘉物管”双公示。今年,我们已出台《关于明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业务流程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物业保修金使用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接下来嘉兴将修订《嘉兴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我们也会积极向嘉兴市局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指导业委会规范化运作。2023年我局指导业委会成立或换届61个,在硖石街道、盐官镇积极开展业委会业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今年,我们提出小区业委会组建率达到75%的目标,同时依托“潮城红色e家”服务中心打造三方协同实训基地,建立三方协同课程清单,加强对社区干部、物业从业人员、业委会成员等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三、建立质价相符的市场环境。我们修订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JG 330481/T 2-2021)地方性技术标准,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出台了《海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市场参考价(试行)》,不同服务等级对应相应的物业服务费参考价,逐步引导物业行业建立“规范服务、诚信经营、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良性市场环境。 四、加强物业企业的监督考核。我市出台了《海宁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和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监督考核将物业服务项目和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分为A至D四个等级,并通过“红黑榜”向公众公示的方式,让部分企业“红红脸”、“出出汗”,从而倒逼企业寻找短板加以改进。接下来,我们将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探索设立“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 五、稳步推动三方协同共治工作。推动我市“潮城红”三方协同共治工作走深走实,建立联席会议、重大事项大组织先议、“吹哨报道”工作、公示、通报和报告四大机制,有效化解矛盾。截至2024年2月底,全市291名“小区红管家”进驻小区办公,仅2024年累计收集问题矛盾398个,解决336个。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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