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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市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11 10:3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文旅体局字号:[ ]


名 称: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市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答复情况:

沈宇委员:

在市政协十四次会议上200号提案《关于在乡村振兴中对民俗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宁市高度重视民俗文化保护和发展,形成了政策护航、资源融合、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让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更有温度、更添持久

  一、坚持政策护航,助力薪火相传。

近年来,海宁市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这一方针,由财政、文化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海宁市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建设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补助政策的通知》,为非遗特别是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发展提供了政策保护和资金保障。加强民俗类非遗项目申报认定,全市现有非遗代表性项目121个,其中含盖许村镇元帅庙会、长安镇端午习俗、周王庙镇云龙蚕桑生产民俗等民俗类非遗项目17个。健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人才库,目前全市拥有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7人、专兼职学徒300余人。另外,通过加强镇级文化下派员、村级文化管理员队伍建设,挖掘培养文化示范户、乡村文化能人、“三团三社”带头人等,推动乡村传统民俗文化传承发展。

  二、注重资源融合,保护发展并行。

针对性挖掘特色,围绕“绿色、水乡、农耕文化”的主题,加强历史文化村落和特色自然村落保护建设。云龙村、桃园村、路仲村和尖山村成功创建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科同村增选为全省第十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一般村并开展项目建设。18个村创建成为嘉兴市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注重江南水乡风貌特色,加强古村、古宅、古桥、古树等的保护,建设农耕博物馆、蚕俗文化展示馆等一批乡愁陈列馆,让民俗文化保护触角深入基层,扎根群众。

  三、搭建展示平台,鼓励群众参与。

   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宣传引导作用,深入挖掘村庄历史,讲好村庄故事,传承好村落特有的民俗文化。如周王庙镇云龙村突出蚕桑特色,打造蚕桑文化文旅线,举办蚕俗文化旅游节,打响“蚕乡云龙”品牌。结合传统节日,推动市镇村三级举办各类民俗文化展览展示活动,鼓励群众参与,让传统文化“活起来”。建立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宣传矩阵,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力。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大胆创新,构建创新更强、功能更全、形态更美的民俗文化保护和发展新格局,赋能乡村振兴。

一是系统性加强政策保护。落实现有政策措施,因时制宜推动政策措施与时俱进。加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认定力度,规范传统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二是持续性开展资源整合。继续因地制宜加强历史文化村落和特色自然村落保护建设,传承发扬各村地域文化特色。以省文化基因激活工程为契机,加强传统民俗文化的科学性、可持续性保护。

三是多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继续高质量举办“老底子年味”民俗文化活动元宵民间扎灯大赛、清明节民间艺术面对面、端午裹粽子比赛、中秋民俗系列等市镇两级品牌活动,同时鼓励村社积极举办各类优质民俗文化活动,吸引群众参与,增强文化获得感。

四是专业化强化人才培养。完成新一批海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认定工作,积极申报嘉兴市和浙江省新一批非遗名录或传承人。强化非遗传承普及,开展非遗下基层系列活动,面向基层文化工作者、专兼职学徒等,开设非遗长训班;面向青少年群体,推动民俗文化进校园,营造氛围,肥沃土壤。

五是数字化推动创新发展。结合传统节日(节气),打造好“云游非遗”、“海宁守艺人”、“24节气”、“潮城印象”等线上品牌项目,推动非遗融入百姓生活。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沈星舫,联系电话:87288446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5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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