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陈强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钱塘江禁渔期宣传工作及打击非法捕捞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钱塘江禁渔期以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13人次,执法车辆139辆次,执法巡查119次,陆上巡查1673公里,清理无主网具250张,办理涉渔类案件40起,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查处14起、18人次,案件办理数和移交数均为历年之最。针对你所提出的建议,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领,浓厚禁渔氛围 多途径多方式强化宣传,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结合“科技下乡”、“轧太平”传统节日等活动,发放禁渔宣传资料2000余份,通过制作典型案例展板(24块)、悬挂禁渔标语横幅(80条)、张贴禁渔宣传海报(40张)、设置钱塘江沿江固定宣传栏(8块)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舆论导向。2月27日,禁渔期开始前,通过在钱塘江堤坝、围栏、沿江村(社区)道路出入口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禁渔期前期氛围营造,在海宁新闻综合、大潮网APP等平台同步宣传;3月1日,启动零点行动,在浙江经视、搜狐客户端、海宁新闻综合、大潮网APP等平台广泛宣传。强化普法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对禁渔期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和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鳗苗20尾以上等涉嫌刑事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沿江居民法律素养和守法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禁渔氛围。 二、提升工作站位,提前谋划部署 印发《关于转发〈浙江省2024年度八大流域禁渔执法监管实施方案〉》工作文件。2月29日,我局牵头召开钱塘江禁渔期启动仪式暨市区禁渔区誓师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相关乡镇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局主要领导部署禁渔期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提高工作站位,全力以赴、齐心合力抓好禁渔期工作,切实保护钱塘江水生生物资源。3月1日0时,局党委委员、执法队队长徐涛带队组织开展禁渔期“零点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属地综合执法队对钱塘江丁桥至长安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强化部门协作,提升打击力度 一方面,在我局常态化开展巡查基础上,充分发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优势,调动沿江镇综合执法队伍和管理队伍力量,加强对钱塘江沿线的巡查力度和频次,提升执法见警率。另一方面,抓住禁渔期开始(3月1日0时)和结束(6月30日24时)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禁渔期期间,3月26日,邀请市人大代表开展钱塘江禁渔期工作督导,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沿江涉渔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5月22日,联合海宁海警工作站对江海交界管辖重叠水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常态化巡查和执法禁渔期全过程覆盖,让非法捕捞无所遁形。 当前,钱塘江禁渔期已经结束,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钱塘江流域的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打击使用网具无证捕捞、使用涉渔“三无船舶”、使用电、毒、炸等破坏资源的方式进行捕捞的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钱塘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最后,感谢您对钱塘江禁渔期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保护钱塘江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共同努力。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6日 (联系人:程琪佳,联系电话:870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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