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6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沈杰、俞建强、范艳菲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农业废弃物的出路问题备受瞩目。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我市积极构建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使用者归集、分类处理、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明确职责,强化组织资金保障 我市印发了《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3〕69号)和《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4〕28号),文件明确以全市为基本单元,统筹规划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要求市级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督查指导,形成齐抓共管、推进有力的工作机制。同时对满足三个条件的,即秸秆留茬不高于15厘米,利用加装北斗导航定位系统的机械进行农作物秸秆机械化打捆收集,并收集本市农作物秸秆集中运至收储中心的,市财政给予40元/亩补助,镇(街)按1:1配套补助,做到应收尽收,秸秆离田率与耕保资金、农业项目补助资金相挂钩。 二、打通堵点,建立资源化利用体系 以全市为基本单元,统筹规划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加强相关资金整合和投融资创新,科学确定资源化利用技术路径,探索整市推进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的有效模式。通过市场化招商引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业参与,布局农业废弃物,特别是其中的秸秆终端利用“五化”项目。针对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特点,根据我市农业废弃物种类分布、利用基础,集成现有零散的利用技术,制定不同类别、不同区域的技术解决方案,采取相应资源化利用技术,优化和选配建设重点,集成适应各区域特色的利用模式。如中部生物炭有机肥项目、西部花卉基质项目、北部生物质可降解材料项目在建或即将开工建设。 三、强化监督,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 我市成立市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工作专班,与市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合署运作,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属地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各有关部门、属地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在生产、销售、监管、使用、回收、运输等环节加强配合,形成全链条、全覆盖的监管服务体系,以及公益主导、属地实施、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宣传引导,组建专家团队开展农业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工作督查、核验,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上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秸秆焚烧、塑料污染的危害被广泛知晓,营造“综合利用利国利民,资源节约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各镇(街道)负责对属地农业废弃物收集,运输等业务的开展进行日常监管,重点查处机割秸秆留茬高度、秸秆焚烧、农业废弃物乱丢弃等现象。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林蔚红,联系电话:8822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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