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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12 14:2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字号:[ ]


名 称: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答复情况: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三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沈文晓、金小莫、戚海潮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推进美丽乡村颜值变产值实现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农旅发展环境

大力培育现代休闲农业,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实现乡村面貌全域秀美。扎实推进未来乡村建设与和美乡村示范片区打造,助力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景观建设;持续抓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和传统历史文化村落创建,彰显浙派民居特色。加快构建乡村“快进”“漫游”的交旅网络,加大通往主要景点景区道路建设提升,3A级及以上景区村庄道路基本实现等级路通达,以公交、骑行为着力点,助推“慢行游”。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正在牵头制定《海宁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未来乡村建设专项规划》,从多个方面予以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加强合作对接,共排摸全市涉农文旅融合产业用地需求2000余公顷,推进全市农旅产业融合布局进一步优化。

二、注重政策整合引导

整合美丽乡村、城乡风貌、旅游、交通等方面资金政策,多方合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公共文旅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价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实《海宁市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22〕25号),加大旅游专项扶持力度。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对文旅事业的支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根据当前存在的政策机制问题,启动新一轮政策修订,今年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政策意见》《海宁市乡村产业融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优先支持重点乡村人才涉农项目,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安排2600亩空间规模,专项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用地。

三、彰显农文旅特色

做精做强乡村文化产品,充分挖掘和弘扬乡村地域文化、民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提炼、整合、植入和包装,打造具有乡土味的乡村文化产品。围绕农耕、节气、非遗设立各具特色的主题民宿,配套完善茶吧、书屋等休闲设施,大力开发“沉浸式体验”,延长游客逗留时间。经常性举办乡村农文旅节事活动,例如农民丰收节、“跟着节气游乡村”、民俗文化节庆、啤酒龙虾音乐节等活动,推动有条件的景区村庄发展美丽乡村夜间经济,增强景区村庄吸引力。推出定制化、个性化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开发年轻态、沉浸式体验产品。

四、聚焦营销宣传推广

会同市文旅体局,设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结合5.19国际旅游节、钱江国际观潮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加强美丽乡村农文旅游项目的宣传推荐。针对长三角、华东等短线客源市场,珠三角等长线客源市场,量身定做、精准推出专门营销活动。组织旅行社、民宿酒店等赴周边城市进行市场推广,吸引更多的客流来到海宁乡村休闲体验和观光旅游,带动乡村美丽经济发展。

今年市农业农村局将牵头推动实施美丽经济蝶变行动,以美丽乡村精品线、和美乡村示范片区内的特色精品村(3A级景区村庄)为重点,抓好项目建设,激活乡村经营,强化乡村运营团队建设,全年招引乡村专业运营人才(团队)不少于3个,全市开展常态化运营管理的精品村达到14个以上,培育重点运营村6个,重点推进“花漾长安”等嘉兴市级农文旅融合示范片区运营管理水平,形成一区多点的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化矩阵。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524    

  (联系人:范旭辉,联系电话:8722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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