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6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朱卫明、周芳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第三次会议上提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建设和美乡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海宁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嘉兴市关于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聚焦农村人居环境“三项重点工作、三大重点区域”,全面开展“三个清零、六个整治、两个提升”为目标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突出点、抓住线、拓展面,巧打组合拳,精准发力,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全力打造全域秀美新格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风貌得到了明显改善。 一、建立管理机制,不断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成立海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实现从运动式、突击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任务书、路线图”常态精细抓落实的根本性转变,确保全域推进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在全域范围内进行全天候巡查,治理整治乱堆乱放、乱倒乱扔、乱搭乱建,发现不文明行为,现场进行宣传教育,并要求立行立改,切实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实现人居环境从“短期清脏”向“长效管护”转变。 二、压实各级责任,推动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人居环境问题整治难,长期管护运维更难。我市始终将“千万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构建各级书记共抓共管的组织体系与考核制度,有效形成权责分解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了《关于实施海宁市农村人居环境三色分类动态管理通知》,督促镇村干部分片包抓,重点督导,按照发现问题、通报到村、落实到人、整改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建立“联村领导+村‘两委’+党员+村民”的工作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营造全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抓准薄弱点,将短板补齐提升人居环境整体水平 做到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志愿者、群众共同发力,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无四有”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六清”行动。集中攻坚解决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田间地头这三个重点区域的环境顽疾;坚守环境底线,确保旱厕、露天粪坑、损坏户厕零发生,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套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突出许村、长安等外来人口集中地区,以现场会、擂台赛等有效载体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让村民群众广泛参与实现村民自治 推广落实“四共四筹”的群众参与机制,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鼓励大家自觉加入村庄清洁行动和美丽田园建设,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的主力军。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充分利用村(社区)微信公众号、村报、广播、宣传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舆论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引导形成“人人讲卫生、户户讲整洁”的浓厚氛围,努力提高群众清洁卫生意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个综合工程。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协调合力推进,落实长效监督管理,坚持“群众视角”,把解决群众关心的事情作为整治初衷,把海宁乡村打造成一个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范旭辉,联系电话:8722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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