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韧、沈宇、殷张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改善海宁市空气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由我单位主办,由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协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空气质量稳步提升。2023年,我市优良天数比率86.6%,较2022年提升0.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稳定保持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臭氧等6项污染物浓度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今年1-4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85.1%,嘉兴排名并列第4;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嘉兴排名并列第2。虽然受区域性影响,绝对值同比变差,但排名有所进步。
(二)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多次召开空气质量攻坚提升工作会议。我局牵头编制了《海宁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市政府常务会议对《行动方案》进行了审议,分析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突出问题短板,提出了年度工作目标,明确了优化结构、面源治理、协同减排和污染应对等具体攻坚任务,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结构调整再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加大高耗低效企业整治中的涉气企业占比,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绿色工厂建设。能源结构方面,积极优化热力管网布局,推进燃煤热电整合,压减煤炭消费量,加快35蒸吨燃煤锅炉和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交通结构方面,持续提升公共交通新能源源车辆比例,加快老旧柴油货车淘汰。
(二)面源治理再细化。加强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开展在建工程扬尘防治考核评价,将结果纳入优良工地评审指标。提升道路保洁质量,推进高标准保洁示范区建设,配足保洁力量,确保市区道路清扫全天候全覆盖。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构建秸秆离田利用体系,建设秸秆焚烧高位瞭望监控平台,落实秸秆露天焚烧“1530”闭环处置机制。
(三)治理减排再量化。推进重点行业强化工业废气全过程监管,常态开展VOCs走航监测。制定鼓励政策,推进源头替代和低效设施改造,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以上企业比例。加强行业治理,开展包装印刷行业提标整治工作,推进石化企业创A行动。
(四)异味治理再深化。开展工业企业、餐饮油烟和畜禽养殖恶臭异味的专项治理行动。工业企业方面,重点整治压延涂层、纺织定型等行业,全面排查整治使用溶剂型原辅料的产业集群,打造“清新园区”。畜禽养殖方面,推广养殖臭气治理现代化设备,确保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餐饮油烟方面,督促餐饮单位依法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落实定期清洗;推广大型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在线监控。
(五)应对措施再强化。修订《海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科学制定应对措施。加强污染过程预报,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坚持疏堵结合,优化烟花爆竹禁燃政策,从严禁燃区管控。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许渊杰,联系电话:8725901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