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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政策调整)海宁市民政局发布最新通知,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有调整

发布时间:2024-11-13 17:03 信息来源:海宁市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满足老年人更多需求,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对此前《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进行局部调整。

一、不再执行先改造的限制性条款考虑到部分老年人家庭厨卫设施条件相对较好,而对行走便利、康复理疗、智能监测等其他类产品更有需求,允许其仅选购其他类产品。所有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家庭,不受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15%(最低 1000元)的规定限制。开具的发票抬头必须为老年人姓名,备注栏有申购优惠码备案号。申购优惠码备案号可通过“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客户端查看。

二、调整厨卫改造补贴范围鉴于厨房和卫生间改造均具有整体性,老年人家庭在适老化基础上,可根据需要选择必需的物品和材料进行整体改造,享受相应补贴,但不包括购置家电类产品。同一房屋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的厨卫整体改造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

三、增加产品目录为满足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在原有的适老化改造项目的基础上,增加防干烧与定时灶具、炉灶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助起沙发等8类产品目录清单,并委托第三方提出单件产品指导价。

四、优化补贴申报流程老年人家庭通过申购优惠码,向民政部门申领补贴,上传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购置产品清单、支付凭证和发票。涉及施工改造的,企业还须上传改造合同、购置产品和改造前后照片。民政部门应及时审核并安排人员入户核对,上传产品改造、安装、摆放位置照片。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居住在海宁市的60-79周岁老年人补贴50%,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补贴60%,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本次居家适老化改造活动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先到先得,补贴资金用完即宣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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