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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1/2024-88839 发文机关:市府办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14 11:39
责任部门:市府办 责任科室:政务督查科
所属栏目:民生实事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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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5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增强公众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参与度,更好地体现民生实事项目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的宗旨,根据《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等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5年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日期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二、征集途径

  (一)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建议,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建议;

  (二)征求全市群团组织、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居委会、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建议。

  三、征集内容及范围

  以广大群众的“衣食住行,安居乐业”为重点,按照“便民、惠民、利民”的原则,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行有所畅8个方面,力求安排一批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项目。

  主要包括:就业培训、教育事业、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环境整治、住房保障、交通出行、文化建设、养老服务、安全保障、城市管理、扶贫济困、乡村建设等内容。

  四、征集要求

  (一)建议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在项目建议上,应立足海宁实际,具备可操作性,一般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内容,特殊情况也可简化处理。

  (三)在项目布局上,立足于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应具备代表性、普惠性、均衡性、公益性、社会效益性,以及覆盖面和受益面广的特点。

  (四)在资金安排上,应具备可行性,要充分考虑我市实际,量力而行,集中财力办好事、办实事。

  (五)在建设周期上,应具备可控性,一般能够在当年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填报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扫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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