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新增10万根智能化煤矿用钻杆技改项目 | 海宁市许村镇许巷环园中路32号 | 浙煤(浙江)智能钻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利用现有厂房,总投资860万元,新购置数控车床、100吨摩擦焊机、刻槽机床等生产设备,形成年新增10万根智能化煤矿用钻杆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产值8000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喷砂粉尘收集后经自带脉冲袋式除尘装置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废切削液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含切削液金属屑 金属冶炼 废切削液包装桶 厂家回收 废润滑油桶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润滑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钢丸 外卖综合利用 除尘收集金属粉尘 外卖综合利用 废布袋 外卖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