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 001008004003013/2024-89072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9-23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海林长办〔2024〕2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4-11-22 15:42
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做好秋冬季候鸟迁徙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林长办、林长办有关成员单位:

我市处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秋冬季候鸟迁徙时期历来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窗口期,为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重大事件和重大舆情发生,切实巩固《嘉兴市严厉打击张网捕鸟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三年行动方案》成果,守护候鸟顺利迁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定期开展巡查回访。各镇(街道)要坚决扛起属地责任,守土有责。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组织力量开展常态化巡查,特别是对于曾经发生过非法猎捕的点位和野保志愿者曾经反映存在捕鸟网的点位,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清除猎捕工具,确保巡护到位。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横幅、宣传广告牌、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大潮网等载体多形式多途径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普法工作,倡导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进农村、进校园,建立基层网格化宣传体系。要大力宣传《嘉兴市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将奖励办法推广到村到组到户,鼓励动员全社会对非法猎捕行为进行举报,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和监督参与热情,形成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氛围。

三、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一是深入排摸线索,重点针对农田、片林、农贸市场、背街小巷、餐馆等易发生涉及野生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的猎捕、交易、食用等违法行为的重点场所,加大联合巡查检查力度,深挖违法犯罪线索。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加强涉及野生鸟类等动物的猎捕、交易、运输等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科学使用防鸟网具。前期,农业部门专门提出了《果园科学使用防鸟网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为在保护鸟类、维持生态平衡的基础上,有效减少果园鸟害,果园搭建防鸟网是较好的选择,并在防鸟网的选择、搭建、使用方法上做了详细规定。下一步,要将该指导意见持续推广,农技人员要加大走访梨、葡萄、桃、杨梅等水果生产主体的频次,深入了解果实的生长成熟情况和防鸟设施的使用情况,指导果农科学使用防鸟网,杜绝捕鸟网。

请各镇(街道)林长办落实人员,于每月底前将附件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林长制办公室(首次报送时间为10月底前)。 

联系人:张宁霄,联系电话:87015052


附件:2024年海宁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统计表.docx


海宁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