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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4-89123 发文机关:市美丽海宁建设领导小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25 16:17
责任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责任科室:督查办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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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

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省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6号),现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其中9件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2024年1126日至2024年122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7288486

 

市美丽海宁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海宁市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25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

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X3ZJ202405210064

嘉兴市海宁市周王庙镇在建的盐官音乐小镇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停车场项目和即将建设的盐官古城复兴项目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前未告知和征求紫荆家园5区居民建设意见。这两个工程距离小区最南面房屋仅十余米,造成汽车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紫荆家园5区居民要求知晓两个项目的立项批复、环评批复、社会风险评估等相关前期审批文件,要求项目建设方案需征询全体小区居民环境影响意见,包括噪声防治要求、高架公路与周边民房的防护距离等相关意见。

部分属实

1.该停车场项目和连接线工程项目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两个项目在立项、用地选址、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等相关程序中,无告知和征求公众意见的环节要求。

2.该停车场距离紫荆家园5区第一排44.38米,“连接线”距离紫荆家园5区第一排15.48米。两个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启用,启用后车辆通行及进出停车场过程中,汽车尾气和噪声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3.2022年8月17日已组织紫荆家园5区村民代表召开见面会,将两个项目相关立项审批手续等相关情况予以告知。

1.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优化落实降噪措施,在完成停车场北侧围墙建设和连接线小区一侧隔音屏安装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启用,加强交通组织管理,连接线进入口安装2.2米限高杆,禁止大型车辆、货车通行;严格落实连接线车辆东向西单行措施;在道路上设置限速、禁止鸣笛等交通管理标识,严格落实连接线车辆东向西单行措施。

2.2024年10月5日,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检测机构在敏感点位置对环境空气、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并对外公示。

3.周王庙镇进一步畅通居民诉求反映渠道,多次与村民群众沟通对话,搭建沟通对话平台,加强日常上门走访,及时听取处理合理意见建议,做好居民解释工作。

2

X3ZJ202405260057

嘉兴市海宁市周王庙镇荆山村紫荆家园村民来信反映,盐官音乐小镇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停车场项目和盐官古城复兴项目连接线工程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严重侵害住户的知情权(规划调整、项目稳评、环评、选址公示、设计方案等均未事前公示或征求意见);2.噪音污染,“城市之路匝道功能”距第一排村民自建房边缘最近距离仅14.5米;3.汽车尾气污染,立体停车场的匝道总高度与自建房高度齐平,汽车尾气排放正好对着住户正屋前上方,使住户整天在汽车尾气笼罩之下。4.多次投诉未得到合理反馈。

部分属实

1.停车场项目和连接线工程项目所在的盐官百里钱塘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在公示后获批复,符合控规要求。其中连接线工程项目进行了批前公示,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停车场项目为公共服务类项目无公示需求。两个项目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两个项目在立项、用地选址、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等相关程序中,无告知和征求公众意见及开展社会风险评估的要求。

2.“连接线”距离紫荆家园5区第一排15.48米,符合规范要求;“连接线”临近紫荆家园5区时道路路面高约6米,紫荆家园5区自建房房屋檐口高9.6米。停车场和“连接线”两个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启用,启用后车辆通行及进出停车场过程中,汽车尾气和噪声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已设置隔音屏。

3.2021年底以来通过多种方式对紫荆家园5区居民提出诉求进行反馈。2023年1月30日组织紫荆家园5区村民代表举行听证会,对该项目规划情况进行听证,多数居民表示理解支持。

1.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优化落实降噪措施,在完成停车场北侧围墙建设和连接线小区一侧隔音屏安装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启用,加强交通组织管理,连接线进入口安装2.2米限高杆,禁止大型车辆、货车通行;严格落实连接线车辆东向西单行措施;在道路上设置限速、禁止鸣笛等交通管理标识,严格落实连接线车辆东向西单行措施。

2.2024年10月5日,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检测机构在敏感点位置对环境空气、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并对外公示。

3.周王庙镇进一步畅通居民诉求反映渠道,多次与村民群众沟通对话,搭建沟通对话平台,加强日常上门走访,及时听取处理合理意见建议,做好居民解释工作。

3

D3ZJ202405180032

嘉兴市海宁市春澜路与启潮路交叉口星星港湾小区业主反映,小区西南方向工业园区内浙江申达化妆品包装有公司、海宁宏源无纺布业、海宁富利达纺织有限公司,工业废气污染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1.2024年5月19日至20日,对3家企业厂界和星星港湾小区2处敏感点的臭气浓度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2.对3家企业所在区块开展走航监测,未发现非甲烷总烃浓度异常点位。

3.5月22日对申达化妆品玻璃炉窑及喷涂生产线有组织废气、宏源无纺布上浆和上浆烘干工序有组织废气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申达化妆品公司一处清洗废油收集池未加盖,存在异味。富利达纺织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气产生,因此未开展有组织废气检测。

1.申达化妆品立即对清洗废油收集池进行加盖,已于2024年5月22日完成整改,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巡查维护,深化内部管理。

2.针对重点区域,定期开展夜巡与空气质量走航监测,坚持问题即查即改。

3.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运用在线监控和工况等多种技术手段,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紧密结合,查找问题隐患。

4

X3ZJ202405310081

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天明村司姑桥花圃后面有一家无证经营沙场,该沙场无环评,露天经营,扬尘污染严重,要求查处。

不属实

经现场检查、卫星图片比对,使用无人机对东至司姑桥、西至科天线,南至孙家溇组,北至茅家桥组范围内进行巡查,天明村司姑桥花圃周边均为农户及其他花卉园区,未发现巡查区域内存在经营沙场的情况。

属地加强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X3ZJ202406020080

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389号3幢海宁市菲尔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该公司电镀机器设备与实际生产设备数量不符,严重超出审批数量;2.由于电镀机器设备与实际生产设备数量不符,实际产生的污水超过该厂自身污水处理能力,大量污水溢出污水池,污染环境;3.危废产生量与国家平台数量不符,存在危废随意处置的情况。来信要求相关部门查处。

部分属实

1.现场核查未发现电镀机器设备,有表面处理机8台、整烫机9台,但整烫机数量超过环评审批量1台,该台超审批量整烫机在检查时电源线为切断状态,并标识为停用。

2.该企业废水处理系统满足其污水处理需求,未发现污水溢出污水池的情况。其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按预案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2024年6月5日对该企业入网口排放的废水采样检测,结果符合标准限值。

3.该企业危废产生量与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委托处置利用量相符,不存在危废随意处置的情况。

1.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督促菲尔服装对超环评的1台整烫机予以拆除,该企业已于2024年6月4日拆除停用的1台整烫机。

2.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和海宁市长安镇督促菲尔服装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固废危废日常管理和临时贮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有序处置。

6

X3ZJ202406060168

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南街路南面、新袁村北面的对街桥桥堍的居民区有一个露天沙石堆放场地,已存在一年多,沙场周围未设置高围挡及遮盖物,场地内地磅称产生噪音及大量粉尘飞扬问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对街桥北面(袁郊路2号对面)要增加一个沙场,正在建设中,目前已经开始堆放沙子,怀疑是否经过环评审批,多次投诉未果,要求取缔。

部分属实

1.对街桥桥堍处沙石堆场内露天堆放有黄沙和砂石,未落实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在称重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也存在一定影响。

2.对街桥桥堍处沙石堆场原计划搬迁至对街桥北面,目前已暂停搬迁。对街桥北处沙石堆场不进行生产加工和对外经营,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2024年6月6日曾有群众反映该沙石堆场情况,已开展现场检查,责令其搬迁,但该堆场未及时搬离。

1.针对沙石堆场堆放易产尘物料未密闭、未设置围挡以及未采取覆盖措施的违法行为,2024年6月7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向江苏秉祥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

2.袁花镇督促沙石堆场加快清理进度,并增派吊机、运输车辆等协助清理。截至2024年6月10日,新袁村沙石堆场以及对街桥北的沙石堆场已完成全部设备及沙石的清理工作。

3.袁花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对全镇沙石堆场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扬尘管控;对违规砂石场进行全面取缔,并加强对已征用待开发土地的监管。

7

X3ZJ202405150065

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先锋花苑居民反映,马桥街道经编园区内企业(海宁中龙印染有限公司、浙江华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海宁众恒经编染整有限公司、浙江彩燕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万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经常在双休日和节假日特别是晚上,排放大量刺鼻气体,导致周边居民受到空气污染。要求马桥街道经编园区内存在污染空气的企业迁离人口密集的居民区。

部分属实

1.2024年1月以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未发现该5家企业存在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废气行为。从监控管理平台巡检情况看,未发现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夜间不正常使用废气治理设施的情形。2024年5月18日对该5家企业开展检查,对在产4家企业废气排放口和厂界臭气浓度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同日晚,对先锋花苑居民区开展臭气浓度检测,未见异常。

2.园区部分企业与先锋花苑居民区距离较近,尽管废气能达标排放,但在西风向或西南风向影响下,仍可能对小区存在非持续性废气异味影响。

1.企业整治。海宁市马桥街道全力推进“清新园区”创建工作,本信访件涉及5家印染企业根据废气治理整治提升方案,通过技改、更新环保设备、加装余热回收系统等措施,实现节能降耗、提升环保设施治理双收益。5家企业于2024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提升工作

2.执法监管。生态环境部门、马桥街道加大对园区企业执法监管力度,近5个月内,已开展走航1次,无人机废气检测1次,TVOCS全程无高值点(TVOCS低于600微克每立方米),开展区域内52家企业双随机监测,夜间废气检测8 次,未发现企业超标排放现象。园区内安装了10个环境空气微观站,今年5个空气微型站加装了氯化氢、氯乙烯特征因子,对区域异味实时监控。充分利用企业产治污设施用电工况监控系统,涉及54家企业、598个点位,及时发现并查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3.多效沟通。海宁市马桥街道深入加强居民沟通交流,召开沟通会,及时公布废气治理进展,积极争取居民理解;根据海宁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项工作交办,人大马桥街道工委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工作监督。专项监督工作小组通过听取汇报、进站接待、实地视察、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开展进站接待和民情直通车专场,听取代表和选民对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开展661份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分企业负责人、街道机关和村社、企业职工和居民群众等。专项工作肯定了马桥街道治气工作成效,也对治气工作问题和方向进行了强调。

4.专家帮扶。海宁市马桥街道持续督促指导园区内涉气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对相关企业开展上门指导服务,与浙江省生态环境集团治气建立了长期合作,启动“经编产业园区企业废气整治提升全过程技术指导服务”项目,请专家团队做治气指导并深化治气改造,多途径多方式帮助企业走减污降碳协同路子,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5.政策支持。海宁市制订了《海宁市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若干举措(试行)》,其中对优势企业实施的环保治理项目(污水零直排建设、大气治理设施改造、治固治土等),按实际投入财务支出数给予5%奖励。海宁市马桥街道进行了配套奖励,鼓励企业进行环保设备改造,备案成功后,按照实际财务支出(以备案表、合同、发票为准)给予10%以下奖励(含市级奖励)。根据近期企业设备改造预申报,涉及17个项目投资额约2200元,提高了企业绿色化改造积极性。

8

D3ZJ202405220044

嘉兴市海宁市谷水路远大水洗定型没有排污许可却能够排放污水进入产业园污水管网。

不属实

该企业年加工定型、柔软袜子1800万双搬扩建项目已通过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备案,并已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该企业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已完成排污登记。对该企业废水排放口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属地加强日常巡查,做好指导服务。

9

X3ZJ202405140065

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光明村存在以下问题:1. 村内7、8、9组的500多亩示范区基本农田被填埋了13.6万立方米建筑垃圾,使良田变成砂石地;2.2016年该村胡家木桥、小屋头公交车站附近370亩基本农田被堆放数十万方的渣土,堆高5-7米,导致农田基本荒废;3.2018-2019年,光明村东方桥北原60多亩基本农田被渣土填高1米多;4.海宁市润欣农牧有限公司厂区内的基本农田被建设沼液生化处理工程(四个不锈钢圆桶)所侵占,且厂区80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被建筑渣土填埋。

部分属实

1.光明村内7、8、9组地块中50亩为永久基本农田,现该地块实施稻虾共生项目,目前种植小麦,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现象,不存在良田变砂石地的问题。

2.胡家木桥地块面积约100亩,现属于园地,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目前种植果树;小屋头地块面积约85亩,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目前流转给农业大户从事稻虾轮作项目,正开展虾塘改造,不存在农田荒废问题,但农田机耕路设置不规范。未发现胡家木桥、小屋头地块堆放大量渣土的现象。

3.光明村东风桥(即信访件所称东方桥)北地块面积约30亩,一部分为基本农田,现种植小麦,另一部分为园地和养殖坑塘,现圈养鱼、羊等,不存在基本农田被渣土填高1米多的情况。

4.润欣农牧4个不锈钢罐体为养殖废水的生化处理设施,所用地块为坑塘和园地,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厂区沼液储存池为润欣农牧擅自动工开挖,回填整改所用土方均为润欣农牧开挖产生的原土。2021年,已对润欣农牧擅自动工开挖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于信访件存在的地块周边机耕路问题,斜桥镇督促承包户规范机耕路设置,已于2024年7月31日完成整改。

2.斜桥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已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并下发了《斜桥镇农田堆土巡查制度实施方案》,各村每月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日常巡查,严格按要求规范农田填土等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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