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丹桦代表: 您在海宁市第十六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服务型外贸企业出口业务支持的建议》(第543号建议)已收悉,由我单位主办,市财政局会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外贸企业“出海拓市增单”,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企业参展拓市,我市除了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外,同时也开展了一系列的业务指导,全方位助力企业有效的通过境外参展拓宽国际市场。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2023年我市对现有产业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参加境外重点支持展会和其他境外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奖励。2024年,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地位,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切实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新政中,对传统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从最高40万元提升至最高60万元。对上年度自营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和省级外综服代理的出口业务实行政府统保,在原有生产型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基础上进行加码,将服务业企业也纳入政府统保。同时,根据《海宁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财政〔2021〕85号),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避免“撒胡椒面”,各产业资金坚持总额控制、绩效优先的原则: 1.单个扶持项目补助(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万元,不低于1万元;2.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金扶持;3.对竞争性补助(奖励)视企业亩产效益绩效评价情况实施差别化奖励;4.坚持绩效挂钩的扶持机制,对企业的财政补助(奖励)原则上不超过当年企业地方财政贡献。 二、强化政策宣讲培训,用足用好惠企资金 我市参展补助政策在指定同时,已根据市级要求明确制定并发布实施细则,对奖励对象、奖励标准都予以细化和明确。同时我局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多轮次政策业务培训宣讲,为我市企业提供境外展会资讯和扶持政策讲解。我市企业参展补贴主要采取补助(奖励)的方式为竞争性补助(奖励)并进行总量控制,因此虽已明确补贴补贴政策的具体细则,确立补贴标准,然而实际拨付奖励资金时,会因为申报企业的总体数量、地方财政贡献等因素,因此企业市级获兑资金与申报金额或存在一定差距。 三、优化企业参展环境,提升政策宣教水平 充分利用好今年年初成立的“境外参展服务联盟”资源,整合省市各级优质展览公司资源,为我市外贸企业定期举办境外展会资讯推荐培训。截至目前,我市已举办“一带一路再出发”出海抢单出征仪式、召开全市“千帆出海 拓市增单”动员会、“出海拓市”传统产业专场推介会、“出海拓市”新兴市场专场推介会等境外展会资讯推介会,分行业组建出海拓市小分队,并针对不同市场、不同产业开展精准化、差别化展览推介,同时对企业参展实务、抓单技巧、资讯筛选、资源匹配等实务进行培训,为企业提升参展效果及订单抓取能力水平赋能。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产业政策要发展和安全并举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修订新一轮产业发展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提升我市外贸企业出口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张虹;联系电话:0573-8728881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选工委、市人大预算工委、市人大财经工委、人大常委会马桥街道工委、海宁市财政局 | 海宁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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