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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08 14:3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字号:[ ]


名 称: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答复情况:

郭瑜、沈杰、李高生3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的《关于加强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电气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消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针对海宁经营性自建房电气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经营性自建房电气线路和室外用电设备火灾多发的势头,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大队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源头防范,扎实做好室外电气线路和室外用电设施火灾防范工作。

一、政府牵头,细化工作分工。一是顶层发力、高位部署。海宁市消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室外电气线路和室外用电设施火灾防范工作的提示函》,明确了相关行业部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大队联合电力部门积极召开专题会议,重点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结合经营性自建房电气火灾典型案例,分析电气火灾防范的对策措施,明确各级工作职责。二是分层分级,优化机制。市消安委办定期通报电气火灾典型案例,分析电气火灾主要因素和管理漏洞,研究电气火灾防范对策措施,明确各镇(街道)工作职责,并将电气火灾防控专项治理纳入日常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明确了各镇(街道)、电力部门、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依法依规落实电气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责,列出相关责任清单,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并按照各自执法权限依法查处各类电气安全隐患问题。三是风险研判,细化常态。针对许村、长安等经营性自建房长期存在的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多种线路交织运行等现象,对用电情况实时监测并分析研判,对存在负荷较大的区域加大关注力度和风险提示,安排专人上门开展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在高峰用电情况下依旧保证消防安全。推动各镇(街道)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为各镇街道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

二、突出重点,联合排查整治。一是“责”上压实,监管合力。在经营性自建房消防隐患排查的同时,压实相关行业部门的责任,根据《海宁市电力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对电气领域的职责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督促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对监管不到位的属地和单位进行通报和警示约谈,通过部门合力形成有效的震慑,做到处罚一例震慑一片。二是“点”上突破,自查自纠。大队联合电力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对室外电气线路和室外用电设施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大队制定了居民住宅和单位电气消防安全自查表,分级发动火灾辖区重点单位开展对照自查,自主消除火灾隐患。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汇总自查情况,分类制定台账,掌握隐患底数。三是“线”上摸索,扩大排查。对辖区自建房室外电力设施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摸,制定隐患清册,确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时限,定期做好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事前控制、事中应急和事后处置。对室外电气线路问题,单位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用火用电情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车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大队积极联合派出所、社区加大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

三、宣教结合,营造浓厚氛围。一是教育培训、提升能力。大队联合电力部门技术人员,对基层网格员进行电气火灾专项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二是社会宣传,营造氛围。组织社区人员、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车等多方力量方式深入社区、小区、出租房等场所进行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12345”举报投诉热线,鼓励群众举报投诉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控的浓厚氛围。三是媒介宣传、造大声势。大队通过市主流公众平台、支队“双微”平台等方式,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对辖区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等电气火灾隐患行为进行曝光,推动整改。同时,LED显示屏、街道及小区宣传栏等各种贴近群众、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发布通知,全面宣传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下一步,大队将结合海宁经营性自建房电气安全工作实际与电气火灾事故特点,定期对经营性自建房电气使用的消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找准薄弱环节,制定防控措施。并指导属地电力部门针对电气设备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加大对经营性自建房电气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切实降低经营性自建房电气火灾事故,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并定期会同属地和相关行业部门业结合地域性、季节性特点,定期会商通报经营性自建房的电气消防安全形势,复盘典型电气火灾事故案例,梳理总结经验教训。

再次感谢你们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谢谢!

                                                                        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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