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版)》(海政发〔2023〕26号)、《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版)实施细则》(海制高办〔2023〕4号)、《2023年度差别化享受我市产业发展政策企业名单》(海政办发〔2024〕6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度企业技术中心、首台(套)产品、首批次新材料、浙江制造精品奖励企业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88733。
附件:2023年度企业技术中心、首台(套)产品、首批次新材料、浙江制造精品奖励企业情况公示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2023年度企业技术中心、首台(套)产品、首批次新材料、浙江制造精品奖励企业情况公示
相关链接:关于2023年度企业技术中心、首台(套)产品、首批次新材料、浙江制造精品奖励情况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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