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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迦南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辐〔2024〕13号
2024年12月6日
见附件嘉环海辐〔2024〕13号 迦南DSA审查意见.pdf
2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五期(心谷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226号
2024年12月3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226号 心谷医疗 审查意见.pdf
3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恒川塑业有限公司年新增2000吨塑料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227号
2024年12月4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227号 恒川塑业审查意见.pdf
4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生产预拌再生混凝土(试点)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228号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228号 鸿翔环境评审查意见.pdf
5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欧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新型地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229号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嘉兴鸿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水稳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4〕230号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4〕230号 鸿昱建材审查意见.pdf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环评批复全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14:19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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