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生产问题,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确保居住安全,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户主自愿的原则,经困难户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镇(街道)政府审核、公示,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核查确认,2022年度(长安镇、周王庙镇)共5户农村困难家庭符合市住房救助补助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 2022年度市级住房救助补助资金94255.5元予以下拨(详见附件)。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 2022年度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补助明细 序号 | 镇、街道 | 村、社区 | 户数 | 市补助资金(元) | 1 | 长安镇 | 城东村 | 3 | 44182 | 2 | 周王庙镇 | 长春村 | 1 | 35000 | 石井村 | 1 | 15073.5 | 3 | 总 |
| 16 | 942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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