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镇党委研究决定: 唐玲同志任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舒洁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丹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珏驰同志任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国锋同志任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俊同志任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招商招才岗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办公室招商招才岗主任职务; 杨敏青同志任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办公室招商招才岗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沈建达同志任村镇建设办公室城镇更新岗副主任,免去其生态环境办公室环境卫生岗主任职务; 庞钰洁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利强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钱明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森同志任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阮俊杰同志任应急消防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其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轲同志任应急消防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其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一筱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程溢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环境卫生岗主任,免去其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邵晓杰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环境卫生岗副主任,免去其生态环境办公室环境卫生岗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清云同志的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岩同志的村镇建设办公室城镇更新岗副主任职务; 免去陆飞同志的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长安镇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