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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4-9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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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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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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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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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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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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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解除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时间:2024-12-27
07:5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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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经监测预测,2024年12月27日8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符合解除黄色预警条件。根据《嘉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2024年12月27日8时,解除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嘉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