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鹃湖校区改造提升项目 | 海宁市硖石街道江南大道南侧、宗海路西侧 | 海宁市静安高级中学 | 2024年7月12日,经中共海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海编(2024)66号】,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更名为海宁市静安高级中学,并于2024年8月28日收缴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单位印章,因此,本项目建设单位将由“海宁市第二高级中学”变更为“海宁市静安高级中学”。学校拟投资7990万元,租用位于海宁市硖石街道江南大道南侧、宗海路西侧的宏达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宏达海宁国际学校,办学规模为90个班级,主要对宏达国际学校校舍进行改造提升,涉及改造面积约65047平方米,同时完善家居设备等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学生4500余名,教职工385余名,设置普通化学、物理及生物实验室。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化学实验在通风柜下进行,带有通风系统及排风系统,通过排风管引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 2、废水:本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验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达标后纳入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截污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厕所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截污管网,最终经海宁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减振基础,合理布局,注意维护设备;加强绿化。 4、固体废物:污泥、实验室废液、其他实验室废物、医疗废物、废药剂药品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建议该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时,学校需加强管理,暂存点地面硬化严格防渗防漏,危废不得露天堆放,避免由于雨水淋溶、渗透等原因对地下水、地表水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履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危险固废转移的规定,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废油脂委托专业油脂回收单位处置,废过滤芯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废物、餐厨垃圾和游泳池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207室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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