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贯彻落实《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提升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2月29日,2024年度嘉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暨“土郎中”业务培训会在海宁顺利召开。省生态环境厅、省环科院、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市建设局、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及各镇(街道、园区)相关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上午,参会人员先后调研了海宁市德尔化工污染地块修复工作和海宁市上林村污染地块环境管控工作。 德尔化工污染地块面积为37472㎡,主要从事染料及中间体的生产,于2018年6月企业化工停产,规划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已纳入《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目前正在开展修复工作。 上林村污染地块面积约2万平方米,1991年至1998年,上林制革厂(浙江富邦集团有限公司前身)在3个地块内进行工业固废填埋,1998年后覆绿,已纳入《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目前正开展风险管控工作。通过本次实地调研,各参会人员对于污染地块的修复及管控的工作流程、管理要求、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等均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实地调研后召开的培训会,省环科院张弛博士对《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进行解读,重点介绍了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出台的背景、特点及主要内容。省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治土的责任分工、监督手段、防治措施,进行了明确和固化,给监管的短板进行填补,将支撑我市治土工作全面走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新阶段。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分享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典型做法及工作经验,如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多部门、多区域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机制,开发建设“净土一件事”数字化应用场景,为党委政府合理确定地块用途、提前谋划布局、科学实施土地管理提供决策参考等。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就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例进行了讲评剖析,我们看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很多难题要破解。随后,各县(市、区)分局交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省生态环境厅土固处何海云对2023年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部署了2024年的工作任务。 嘉兴市生态办副主任、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利祥强调,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完成年度任务,也取得了较多突破和创新,新一年要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打赢净土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净土攻坚战根本方针,贯彻落实好《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保持清醒头脑,全面把握现阶段土壤工作面临的形势。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还待加强,土壤污染防控治理体系还有待完善,土壤污染防控成果不够显著。 三是聚焦年度工作重点,利用专业力量增强服务能力。充分运用好“土郎中”服务平台,组建帮扶团队,切实有效推动问题整治,完善土壤污染防治能力体系建设,提升土壤安全系数,通过典型案例推广,形成具有我市地域特色的土壤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模式及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