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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3/2024-82408 发文机关:海宁市审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2 15:35
责任部门:海宁市审计局 责任科室:社企科
所属栏目:审计公开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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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委托市审计局对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委托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对海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海宁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等内容,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4年3月18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举报电话:0573-87288543;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举报电话:0573-87288560。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海宁市审计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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