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宁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沈信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局各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沈信强同志任海宁市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其海宁市公安局周王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楼旭辉同志任海宁市拘留所副所长,免去其海宁市公安局盐仓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印甜同志任海宁市公安局硖石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海宁市公安局许村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朱洁林同志任海宁市公安局海洲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海宁市公安局硖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汤宇海同志任海宁市公安局斜桥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海宁市公安局海昌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卢银同志的海宁市公安局盐官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楼骏同志的海宁市公安局斜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沈建中同志的海宁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薛胜强同志的海宁市公安局反恐怖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查卫明同志的海宁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沈建忠同志的海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章勤惠同志的海宁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炬同志的海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潘朝晖同志的海宁市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黄立峰同志的海宁市公安局观潮派出所副教导员职务。
中共海宁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