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抛荒耕地整治和冬闲田综合利用,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田发〔2024〕1号)和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攻坚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嘉农发〔2024〕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做好攻坚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翻耕一批、整治一批、建设一批,全面打赢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攻坚战,为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全面夺取今年粮食丰产丰收奠定坚实基础。到2024年4月底,完成抛荒耕地整治479.23亩以上,改造农田基础设施3200亩以上,深耕深翻并落实早稻播种面积290亩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分类施策开展整治。根据抛荒原因,制定不同治理方案,分类施策,逐块整治,切实做到能种尽种、应种尽种。对已经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抛荒地,结合春耕备耕,积极开展翻耕翻种,加快种植粮食作物和其他农产品。对需要改善复耕复种条件的抛荒地,应当通过恢复耕种条件、土地流转、代耕代种、集体经营等方式,有力有序推进复耕复种。 (二)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切实加强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开发利用,根据不同地块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栽培品种和种植模式。大力推广稻麦、稻油、稻菜、豆稻等“两熟制”,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动农户种植适时青菜、甘蓝、萝卜等蔬菜品种,全力保障“菜篮子”均衡供应。 (三)精心组织服务指导。结合“四下基层”“三联三送三服务”等活动,积极组织农技专家下乡,加强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的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提高农民的种植技能和农业生产效益。积极组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广“保姆式”全托管或“菜单式”半托管服务,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农业机械、统防统治、技术咨询等服务。 (四)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大会战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完善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的农田基础设施。对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要加快配套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等设施设备,全面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对存在土壤质量问题的,要采取增施有机肥、深耕深翻等土壤修复改良措施,尽快恢复耕地肥力。 (五)强化粮食政策扶持。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扶持的资金投入,提高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探索建立生产补贴与产量形成、耕种模式、抛荒地整治等挂钩机制,建立种粮补贴正向激励和负面清单制度。用足用好规模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引导广大农民多种粮、种好粮。鼓励各镇(街道)出台利用抛荒耕地种粮、绿肥种植等支持政策。 (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抛荒问题发现、整治、服务、奖罚等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耕地抛荒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市镇村三级“田长”巡田和网格化监管,持续推广应用“种粮宝”等数字化应用,构建“人防+技防”监管机制,防止新增耕地抛荒。畅通举报监督通道,鼓励公众监督举报耕地抛荒行为。推广委托流转模式,持续推动农村土地整村整畈流转,探索将防止耕地抛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耕地抛荒约束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有序推进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闭环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同时,加快建立调度制度,及时调度监测、分析研判、交流沟通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强化考核监督。强化工作督查,市农业农村局将开展实地核查,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加强工作考核,将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工作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三农”工作“月晒季比”考核,推动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政策。及时总结宣传耕地抛荒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工作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曝光耕地抛荒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支持关心耕地抛荒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1.抛荒耕地整治攻坚行动任务表 2.2024年冬春季农田翻耕情况表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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