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海宁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海宁市气象局
2023年5月17日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海宁市气象局 关于印发海宁国家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09:31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浏览次数:次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