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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水利局进一步加强镇村小型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4-04-01 09:28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规范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有效管控水利工程建设风险,市水利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镇村小型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织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网。

一是健全制度抓覆盖。成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镇村成立质量与安全监督小组,根据镇村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明确监管要点及方式,全方位做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深入一线抓落实。强化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采取“四不两直”与专项巡查相结合方式,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对镇村小型水利项目加大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频率,1季度已累计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3次,出动检查人员26人次,下发整改通知单3份,共发现问题55个,其中质量问题28个,安全问题27个。

三是督促整改抓闭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跟踪质量与安全问题整改,针对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限期,上传至“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行销号管理,动态开展质量安全评价及合同履约评价。

下一步,海宁市水利局将在小型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方面持续发力,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抓好全市在建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管,为地方水利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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