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做好2024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海宁市户籍,或家长在海宁市购房、经商、务工,2024年秋季需在海宁市小学或初中就读一年级的适龄新生。小学一年级: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初中七年级:2024年小学六年级毕业。 注: 1.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证件材料的取得时间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3月31日,超过截止时间的将影响录取批次和学校。 2.新生和监护人均非海宁市户籍的,需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办理时间为2024年4月7日~6月6日期间的工作日。具体办理事宜、所需材料请咨询所在镇、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 二、招生学校及学区 全市各公办小学、初中(学区见附件2),详情可咨询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联系方式见附件3)。 三、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所有符合条件新生均通过“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详见附件4《网上登记办法》)。 2.新生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申请后,各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进行材料审核。线上与公安、住建、民政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线上无法验证的,由学校通知家长,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凡网上登记申请信息无效及弄虚作假的,申请作废。 3.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入学的新生和插班生,家长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检索“嘉兴人才码”完成人才认定后,进入“区县特色—海宁”模块,进行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申请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组织部(人才办)完成审核后,教育局按不同层次人才的安置办法予以落实,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和材料,教育局将依据国家、省、市及海宁的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4月30日前教育局受理相关登记申请,5月25日前完成审核、公示,名单下发相关学校;学校接收后纳入第1~4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同时上报审核、公示及录取等工作。 5.因身体等原因缓读的超龄新生,须在网上登记前到教育局基教科凭缓学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无法正常参加网上登记申请。 (二)时间安排。 ★5月6日~11日:海宁市户籍新生(第1、2、3、4、5、7批)网上登记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6日8:30至5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申请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未参加网上登记申请的录取批次延后。 ★5月31日前:第1~4批新生材料审核。 网上审核通过的无需参加线下验证,审核不通过的由学校通知家长进行线下验证。错过网上申请的第1~4批新生,家长可于5月30日前到学校进行线下补登记申请,但录取批次延后。 ★6月13日前:第1~4批新生公示及录取。 6月6日~11日第1~4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在学校门口进行公示;6月13日前学校给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6日~6月11日:非海宁市户籍新生(第6、8批)网上登记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4年6月6日8:30至6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申请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 ★6月29日(周六):四街道第5、6批新生现场预报名。 6月29日8:30~15:30,硖石、海洲、海昌、马桥四个街道(以下简称四街道)范围内第5、6批新生,家长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硖石小学进行预报名。新生本人无需到场。 ★7月5日前:四街道第5、6批新生公示及录取。 6月30日~7月4日四街道第5、6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在相关学校门口进行公示;7月5日前学校给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6日(周六):四街道第7、8批,八镇第5~8批新生现场预报名。 7月6日8:30~15:30,四街道第7、8批新生,家长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硖石小学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许村、长安、周王庙、盐官、斜桥、丁桥、袁花、黄湾八个镇(以下简称八镇)范围内第5~8批新生,家长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房产证或营业执照或务工单位的地址所对应的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新生本人无需到场。新生和监护人均非海宁市户籍的,须提交《入学积分表》(不少于10分)。 ★7月16日前:新生名单公示及录取。 7月12日~7月16日四街道第7、8批,八镇第5~8批新生预录取名单在相关学校门口进行公示;7月18日前学校给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20日:未录取新生进行补报名。 7月20日8:30~15:30,还未录取的新生家长可去相关学校进行现场预报名,具体可查看学校招生方案(见校门口)。 同一新生只能到一所学校进行预报名,否则全部作废。 注: 1.错过规定时间登记申请及预报名的,可在后一次现场预报名时补办。 2.各类政策优待入学的新生,家长于4月3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5月25日前完成审核、公示,与第1~4批新生同时录取。 3.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转学的,无需参加网上登记,家长可于2024年6月25日~7月5日期间的工作日,到相应学校进行登记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要求,咨询相应的学校。四街道范围的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三)录取办法。 1.第1~3批:如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房产证件、户籍)的办理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第4~8批:根据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够时,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第4批次按落户时间排序,第5、6批次按房产证件时间排序,第7批次按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或单位社保缴纳时间排序,第8批次按入学积分高低排序。 四街道内学校招收第7、8批新生时,营业执照或单位缴纳社保时间须满三年及以上(连续缴纳,补缴无效)。海宁市盐仓小学、海宁市钱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聆涛小学、海宁市钱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钱塘实验小学、海宁市聆涛初级中学招收第7、8批新生时,营业执照或单位缴纳社保时间须满两年及以上(连续缴纳,补缴无效)。以上区域招生计划未招满的学校,经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预告:海宁市盐仓小学、海宁市钱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聆涛小学、海宁市钱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钱塘实验小学、海宁市聆涛初级中学招收第7、8批新生时,营业执照或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自2025年起调整为“须满三年及以上”。 四、其他 1.符合“长幼随学”同一学段优待入学政策的新生,自愿申请同一学校入学的,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申请时填报“长幼随学”栏目,学校录取时第1~3批放在第一批前优先录取,不受教育局调整学区及大孩为统筹安排录取的影响;第4~8批在同一批次内优先录取。各校需提前做好摸底、宣传工作。 2.今年秋季的小学适龄海宁市户籍新生,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就读,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到教育局基教科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诊断办理缓学手续。 3.新生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重复预报名及提供无效信息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开学报到时,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和主要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注册。 4.2024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咨询信息,均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进行查询。 5.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另行发文通知。 6.本招生工作通告解释权属海宁市教育局,未尽事项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教育局咨询电话:87297963、87229863、87223239。
附件1 2024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批次 1.具有“两证”,且“两证”为同一学区的新生;按原村、社区户籍直接划入相关学校的新生。 2.父(母)及本人确无房产,祖辈有效房产在学区内的新生(新生户籍须在此房产内)。 3.具有“两证”,但不在同一学区的新生(以房产地址确认学区)。 4.仅具有学区内户籍的新生。 5.具有本市非同一镇或非四街道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 6.非本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第1~6批新生,以线上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为主,线上无法验证的,由学校通知家长提供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入学积分表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验证。 7.具有本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 8.非本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第7、8批新生,现场验证时须携带: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入学积分表等材料原件。 备注: 1.“两证”是指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镇或四街道范围内。 2.“有效房产”是指具有合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城镇商品住宅房,房产用途标注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新生和监护人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新生和监护人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祖辈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祖辈须持有51%及以上的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新生本人及监护人与祖辈共同共有房产份额各为50%的,如新生本人和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内均无其他房产,且新生户籍在此房产内的,可认定为祖辈“有效房产”。新生监护人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监护人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3.新生户籍为村户籍(即落户地址为农村自建房),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无论自建房是否已办理产权证,均属于“两证”(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4.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 5.以上第1~8批次中如新生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须提供其它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附件2 2024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学区
一、小学学区 1.实验小学:海宁大道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海州西路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联合村的户籍新生。 2.紫微小学: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北关桥路以南、建设路以西、硖石路以南、赵家漾路以西、横塘河以南、碧云南路以西、水月亭路以北、赵家漾路及农丰路以西、南苑路以北的区域。 3.南苑小学教育集团南苑小学:海宁大道以东、海州西路以南、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农丰路以西、钱江路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新庄村和新桥村的户籍新生,农村自建房在此区域内的硖石街道原村户籍新生。 4.南苑小学教育集团江南小学:麻泾港以东、钱江东路以北、农丰路以东、赞山路以南、环城东路以东、长山河以南、洛溪河以北的区域;农村自建房在此区域内的硖石街道原村户籍新生。 5.桃园小学:赵家漾路以东、硖石路以北、建设路以东、北关桥路以北、西山路以东、隆兴港以北、铁路以东南、长山河以南和以西、横塘河以北的区域;长山河以东和以北的区域(2018年6月1日前办理的户籍和不动产权证);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新生。 6.硖石小学:农丰路及赵家漾路以东、水月亭东路以南、碧云路以东、长山河以南、环城东路以西、赞山路以北的区域;农村自建房在此区域内的硖石街道原村户籍新生。 7.王国维小学教育集团文苑小学:海宁大道以东、钱江路以南、九虎路以西、洛溪河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东长村的户籍新生。 8.王国维小学教育集团静安小学:九虎路以东、钱江路以南、麻泾港以西、洛溪河以北的区域;农村自建房在此区域内的硖石街道原村户籍新生。 9.海洲小学:海涛路以东、铁路以南、海宁大道以西、洛溪河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西郊村、伊桥村、双凤村、民和村、金龙村、张店村的户籍新生。 10.经开区实验小学:海涛路以东、洛隆路以南、双联路以东、由拳路以南、皮都路以西、隆兴港以南、铁路以北的区域;海昌街道原金利村、迎丰村的户籍新生。 11.鹃湖小学:文苑北路以东、铁路以北、皮都路以东、由拳路以南、铁路以西北、隆兴港以南、西山路以北的区域;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火炬社区、隆兴社区、胜利社区、利民村、双喜村、双山村的户籍新生。 12.狮岭小学:长山河以东和以北的区域(2018年6月1日起办理的户籍或不动产权证);海昌街道横山社区、狮岭社区、硖东社区、东郊社区、长山村、星光村的户籍新生。 13.马桥中心小学:马桥街道区域。 14.许村镇中心小学(中心校区):许村镇许桥村、许村大道以东的许村社区、许村大道以东的南联村和团结村。 15.许村镇中心小学(龙渡校区):许村镇龙渡社区、双联村、景树村、许村大道以西的许村社区、许村大道以西的南联村和团结村。 16.许村镇中心小学(永福校区):许村镇永福村。 17.许村镇中心小学(荡湾校区):许村镇荡湾村、庄湾村。 18.许村镇中心小学(孙桥校区):许村镇孙桥村、新益村。 19.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中心校区):许村镇许巷社区(许巷集镇)、海王村、花园村、许巷村、塘桥村、巷东村、红旗村。 20.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翁埠校区):许村镇许巷社区(翁埠集镇)、翁埠村。 21.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联合二小校区):许村镇许巷社区(海澜半岛、君临阁、杭宁府、侨福明园)、前进村、胜利村。 22.许村镇沈士中心小学:许村镇文桥村、新华村(沈士集镇)、茗山村、李家村、联盟村(御汇苑)、科同村、杨渡村(杨渡集镇)、报国村。 23.长安镇中心小学:长安镇虹桥社区(按商品房、居民户籍确认)、修川社区(修川路以西、长安路以北、三里塘港以东区域;人民路以北、环镇西路以东区域但不包含新民村2组)、怡院社区、长郊社区(除紫云居、财富之星外)、虹金村、城东村、肖王村(东西大道以北、修川路以东区域,长安路以北、三里塘港以东区域)。 24.仰山小学:长安镇仰山社区、修川社区(康桥名园、城西菜场)、长河社区、金港村、老庄村、新民村、天明村、东陈村、褚石村、肖王村(东西大道以南区域,修川路以西、长安路以南区域)。 25.长安镇辛江中心小学:长安镇长郊社区(紫云居、财富之星)、辛江村、德丰村、东升村、兴福村、兴城村、陆泽村、泰山村、大型村。 26.盐仓小学:长安镇春澜社区、港湾社区、盐仓村、鹿耳村、红色村。 27.钱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钱塘实验小学:长安镇创智社区、文海社区、海川社区、钱塘工业社区。 28.钱塘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聆涛小学:长安镇聆涛社区、闻涛社区。 29.周王庙镇中心小学:周王庙镇周王庙社区(周王庙集镇)、博儒桥村、长春村、星火村、联民村、新建村、上林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北区域)。 30.周王庙镇钱塘江学校(小学部):周王庙镇荆山村、云龙村、胡斗村、之江村、石井村、双涧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南区域)、周王庙社区(钱塘江集镇)。 31.安澜学校(小学部):盐官镇祝会村、联农村、城北村、盐官社区、新星村、安星村、中新社区。 32.晓沧小学教育集团丰士小学:盐官镇丰兴社区、联群村、万寿村、红友村、包王村、丰士村。 33.晓沧小学教育集团郭店小学:盐官镇郭溪社区、联丰村、桃园村、群益村、广福村、郭店村。 34.斜桥镇中心小学:斜桥镇斜桥社区、三联村、斜桥村、新农村、斜西村、黄墩村、仲乐村、乐农村。 35.庆云小学教育集团庆云小学:斜桥镇庆云社区、洛溪社区、望河社区、万星村、华丰村、庆云村、永合村、路仲村、光明村。 36.庆云小学教育集团祝场小学:斜桥镇金石村、祝东村、祝场村。 37.丁桥小学教育集团丁桥小学:丁桥镇诸桥村、两丰村、群海村、海星村、永胜村、芦湾村、丁桥村、民利村、丁桥社区、保胜村、万新村(24~31组)、海潮村(17~31组)、龙新社区。 38.丁桥小学教育集团新仓小学:丁桥镇金扬村、新仓村、利群村、万新村(1~23组)、海潮村(1~16组,海潮苑)。 39.袁花小学教育集团袁花小学:袁花镇河东街社区、河西街社区、花溪社区(原天仙街社区区域)、双丰村、新袁村、镇东村、夹山村、长啸村、红晓村、红新村、镇西村、龙联村。 40.袁花小学教育集团谈桥小学:袁花镇花溪社区(原彭墩社区区域)、彭墩村、谈桥村、梨园村、东风村、濮桥村。 41.黄湾镇中心小学:黄湾镇黄湾社区、钱江村、五丰村、黄湾村、黄山村、闸口村、尖山村、大临村。 42.行知小学:黄湾镇尖山社区、金牛社区、凤凰社区。 43.远达教育集团(火炬校区):海昌街道、硖石街道(海州路以北)、海洲街道(海州路以北)。 44.远达教育集团(湖塘校区):硖石街道(海州路以南)、海洲街道(海州路以南)、马桥街道。 二、初中学区 1.第一初中:海州西路以北、海涛路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张店村、伊桥村和联合村的户籍学生;海昌街道原金利村、迎丰村的户籍新生。 2.王国维初中教育集团南苑中学:钱江西路以北、文宗南路以东、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海昌路以东、塘南东路以南、碧云南路以西、赞山路以北、农丰路以西的区域;农村自建房在此区域内的硖石街道原村户籍新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的户籍学生。 3.王国维初中教育集团静安初中:马桥路以东、洛溪河以北、九虎路以东、钱江东路以南、农丰路以东、赞山路以南、碧云路以东、海州东路以南、环城东路以东、长山河以南的区域;农村自建房在此区域内的硖石街道和马桥街道原村户籍新生。 4.硖石中学:塘南东路以北、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隆兴港以北、铁路以东南、长山河以西南、环城东路以西、海州东路以北、碧云南路以东的区域;农村自建房在此区域内的硖石街道原村户籍新生;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新生。 5.紫微初中:海涛路以东、海州西路以南、文宗南路以西、钱江西路以南、九虎路以西、洛溪河以南、马桥路以西的区域;海洲街道原金龙村、民和村、双凤村、东长村、新庄村、新桥村、西郊村的户籍学生;农村自建房在此区域内的马桥街道原村户籍新生。 6.海昌初中:铁路以西北、隆兴港以南、西山路以北、文苑路以东、铁路以西北、海涛路以东的区域;长山河以东北的区域;海昌街道横山社区、狮岭社区、硖东社区、东郊社区、利民村、双喜村、双山村、长山村、星光村、硖西社区、火炬社区、隆兴社区、胜利社区的户籍新生。 7.第五中学教育集团第五中学:许村镇海王村、花园村、红旗村、巷东村、塘桥村、翁埠村、许巷村、科同村、李家村、茗山村、新华村、文桥村、报国村、杨渡村、联盟村、许巷社区(除海澜半岛、君临阁、杭宁府、侨福明园外)、龙渡社区(中宝府邸、万朵城、玉兰花苑、海棠府、兰园)、许村社区(联合街沈家埭〈原沈西组〉)。 8.第五中学教育集团龙渡初中:许村镇双联村、景树村、前进村、胜利村、许巷社区(海澜半岛、君临阁、杭宁府、侨福明园)、龙渡社区(除中宝府邸、万朵城、玉兰花苑、海棠府、兰园外)。 9.许村中学:许村镇荡湾村、庄湾村、孙桥村、永福村、新益村、团结村、许桥村、南联村、许村社区(除沈西组外)。 10.长安初中:长安镇褚石村、东陈村、虹金村、新民村、城东村、老庄村、肖王村、金港村、兴福村、东升村、德丰村、辛江村、大型村、兴城村、陆泽村、泰山村、天明村、虹桥社区、修川社区、怡院社区、长郊社区、仰山社区、长河社区。 11.聆涛初中:长安镇盐仓村、鹿耳村、红色村、创智社区、聆涛社区、海川社区、文海社区、闻涛社区、春澜社区、港湾社区、钱塘工业社区。 12.周王庙镇钱塘江学校(初中部):周王庙镇荆山村、云龙村、胡斗村、之江村、石井村、双涧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南区域)、周王庙社区(钱塘江集镇)。 13.周王庙初中:周王庙镇周王庙社区(周王庙集镇)、博儒桥村、长春村、星火村、联民村、新建村、上林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北区域)。 14.盐官初中:盐官镇广福村、联丰村、桃园村、群益村、郭店村、联群村、万寿村、红友村、包王村、丰士村、丰兴社区、郭溪社区。 15.安澜学校(初中部):盐官镇盐官社区、祝会村、联农村、城北村、中新社区、新星村、安星村。 16.斜桥中学:斜桥镇区域。 17.丁桥中学:丁桥镇区域。 18.第二中学:袁花镇区域。 19.行知初中:黄湾镇区域。 20.远达教育集团(双山校区):海昌街道、硖石街道(海州路以北)、海洲街道(海州路以北)。 21.远达教育集团(东长校区):硖石街道(海州路以南)、海洲街道(海州路以南)、马桥街道。 附件3 2024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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