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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业招商项目贷款贴息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9 14:51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海政发〔2022〕9号)文件精神,为兑现2023年度农业招商项目贷款贴息财政扶持政策,现就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为近年来新引进、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要求的花卉、水果、蔬菜、食用菌等特色主导产业项目,融资扶持范围包括现代种植业项目、种子种苗工程项目,与二三产结合的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项目,以及农业国际总部经济等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海宁市农业招商贴息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2)银行贷款合同和付息凭据;(3)申报单位2023年度财务报表;(4)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填报补助资金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经所在地镇(街道)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四、申报时间

农业招商贴息项目贷款付息区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海宁市农业招商贴息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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