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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4-83935 发文机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13 11:20
责任部门: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科室: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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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完善海宁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嘉自然资规发〔2022〕131号)精神,我局草拟了《关于调整完善海宁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关于调整完善海宁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我局

公示日期:2024年513日至523

联系人:张晨超  联系电话:0573-87221504

联系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03号  邮编:314400

附:《关于调整完善海宁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13

   《关于调整完善海宁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