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晓兰代表: 您在海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建设力度及配套政策的建议提案已收悉。对于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办会同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袁花镇办理。经研究,现答复意见如下: 一、科学谋划,加强制度保障。 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指导各镇街切实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注重地域文化塑造,体现江南水乡特色。乡村振兴示范点(保留点)的建设上,总体布局因地制宜,在满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好不同户型的排布,避免兵营式布局。我市每年组织编制《海宁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图集包含多种户型、多种风格,更好地满足农户建房需求,不断引导和规范全市农房建设,改善农房功能,提升居住品质和体验,彰显地域特色。同时指导创建农房设计落地试点,建成了“尖山时光”等一批具有典型特色的江南民居。2023年我市袁花镇新袁村成功申报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通过浙派民居创建努力塑造农房错落有致、环境优美宜居、富有江南韵味的农村新风貌。谋划《海宁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未来乡村)建设专项规划》,制定海宁市美丽乡村建设“十宜十忌”导则,按照尊重自然、建设适度、运维长效的原则,做好规划布局,规范美丽乡村建设内容,避免出现破坏乡土风貌、偏离乡村主题的负面现象,全力打造“亲和宜居 潮乡海宁”美丽乡村品牌。 二、优化政策,配套资金补助。 设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以村级组织为实施主体,村民为受益主体,解决村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其中奖补资金使用范围就包括村庄道路、村民饮用水项目、村民公共活动和服务场所、村容村貌改造等,对列入财政奖补计划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财政奖补资金按投资额70%进行补助,经营性项目按投资额40%进行补助,2021-2023年,我市已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总计13953万元,为各类村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供资金保障。下一步,我市将聚焦群众所需,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将资金用于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示范引领,打造特色精品。 组织开展美丽乡村风景线、美丽乡村示范镇、特色精品村、景区村庄、优美庭院等创建工作,形成点线面结合、示范引领的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格局。“花漾年华风情线”等10条风景线展示出良好形象,周王庙镇等8个镇成功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镇、新仓村等24个村成功创建省级特色精品村、云龙村等14个村创建成3A级景区村庄,现有海宁市“优美庭院”示范村163个,嘉兴市“优美庭院”示范村96个村,创建比例97%。我市积极谋划开展未来乡村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宁市全域未来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23〕4号),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抓好落实。目前全市共有许村镇科同村、黄湾镇尖山村等13个村列入省级未来乡村创建对象,创建村“一统三化九场景”的总体要求谋划编制了建设专项规划,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创建合力、多线推进,共涉及115个建设项目,总投资54172.91万元。其中6个村已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博儒桥村、兴城村获评创建成效优秀村。嘉兴市级未来乡村则重点围绕产业、健康、治理3个标配场景和2个选配场景开展建设,目前完成第一批25个嘉兴级未来乡村创建,顺利通过嘉兴市考核验收,今年又36个村积极开展嘉兴市级未来乡村创建。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徐正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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