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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4 15:5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府办政务督查科字号:[ ]


名 称: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情况:

吴轶思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办会同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政务服务办、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现状

海宁市小微园区(厂中厂)企业面广量大,承租企业涉及危化品使用、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劳动密集型(如纺织服装)等重点风险源;同时,承租企业变更频繁、安管员配备不足、隐患风险点排查不到位等,导致小微园区(厂中厂)企业安全整体水平较低,监管难度也很大。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海宁一直高度重视出租厂房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明确细化《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制定执行细则,建立“八个一”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租赁厂房(仓库)安全防范源头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租赁厂房(仓库)的源头管理,减少租赁厂房(仓库)先天性安全隐患风险。持续开展全市租赁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八个不准”,“十个必须”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建立辖区内租赁企业整治“一企一册”,进一步规范全市租赁企业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压实出租企业和承租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排摸出租企业1010家、承租企业5427家,累计排查隐患19309个,已完成整改隐患17650个。

(二)开展小微园区(厂中厂)补短攻坚行动

综合分析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要风险点,深入研究“八个一”等重点工作,全面排查底数,掌握企业数量、出租面积、租赁区域总人数、企业规模、承租用途、主要风险点等基本信息,围绕全力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素养提升和应急逃生能力,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补短攻坚行动(小微园区(厂中厂)补短攻坚行动)。3月29日在许村召开全市补短攻坚行动部署会,4月至7月集中攻坚阶段,梳理完善“八个一”基础上,制定小微园区(厂中厂)补短攻坚行动“八+二”规范整改完成标准,排摸执法、曝光、正面宣传重点企业,并做好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排查,确定园区重点攻坚任务清单,并对小微园区(厂中厂)行动进行专项督查。

(三)强化安全生产各部门协同

一是梳理相关法律法规。专门组建法律法规组,集中收集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形成143项法律适用指引,针对出租方、承租方的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法律适用指引50项、18项,出租方、承租方的“园中园”“厂中厂”整治法律适用指引33项、42项,高质量提供法律支撑。二是联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属地和综合执法、资规、住建、应急、消防、环保等部门建立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重点检查小微园区企业是否存在未落实消防审验备案手续、未经审批随意改变厂房用途、违规分隔破坏防火分区等违法行为,排查点位数200余个,发现隐患13项并责令整改,对于涉嫌违法的及时处置移送的各类违法案件及线索,开展违建执法检查900余次,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案件83起,其中企业违建案件50起,处置率达到100%。三是开展工业企业违法建筑整治。坚持边查、边整、边拆,全面排查小微企业园的违法违建行为,对涉及影响生产、建筑、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建筑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拆除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违法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占用防火间距,扩大防火分区,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两年来通过技改腾退、合法补证和强势拆除的“三个一批”推进工业企业违法建筑图斑销号面积达161万平方米,去年以来未发生工业企业违法建筑火灾。

(四)进行小微园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拉练

为建立健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检验应急预案实效性,优化组织指挥程序,磨合协同作战能力,提升小微园区员工自救、互救、逃生能力,4月29日,联合属地和相关部门在许村镇开展2024年海宁市小微园区(厂中厂)火灾逃生演练(许村片区)。截至目前,组织出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共计1500余人次,房东企业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逃生演练299场。进一步依托镇街综合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救援处置力量,通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拉练活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能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着力提升人员疏散逃生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实现全市小微园区(厂中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100%覆盖。

(五)加大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

浙江是全国数字化治理先行区,取得了诸多可总结、可借鉴的经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为加强对“园中园”“厂中厂”企业的安全管理,海宁联合省应科院上线全省首个服务于企业生产安全的移动端小工具,为出租厂房、小微企业提供“自助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服务,进一步解决小微园区、“一厂多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懂、不会、不知”的问题。“掌上履责”数字化工具利用“创新机制、量化标准、强化责任、多元共治”的方法,通过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基层政府、宗地主和承租企业等多元主体全面落实相关责任。该小程序在周王庙试点以来,目前已在全市层面推广,累计覆盖316个小微园区(厂中厂)。同时,还在马桥试点实施“平安企业数字驾驶舱”平台建设,通过“一屏两端”的形式,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时随地查看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安管员可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现线上线下全时空防范,做到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完整风险防范体系。海宁通过数字赋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激发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实施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

加强统一协调管理,依法履行园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建立健全“园中园”“厂中厂”出租信息报告制度,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属地镇街报备出租厂房基本信息等资料。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专职人员安全管理履职清单。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对园区内的危化品统一建档管理,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强化隐患动态清零,强化落实“十必须”要求,及时消除外协作业、电气焊作业、危化品使用、公共消防安全设施等存在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落实高危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制度,严禁无证无票作业。

(二)加大小微园区(厂中厂)准入退出管理

综合考虑园区定位、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加强小微企业园区总体设计,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明确园区功能布局、建筑规模、厂房结构、配套设施等内容。提高园区准入门槛,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产业导向、安全等级要求的,禁止入园,对已入园的,逐步予以清退淘汰,督促小微园区(厂中厂)出租方严格执行园区准入和退出制度,及时清退存在重大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企业。根据省、市对小微企业园的建设管理要求,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对省认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推动已有小微企业园提质增效、创建星级,开展示范化、标准化园区创建活动,推广应用“基层多元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同时,逐步改变小微企业园以物业公司管理的模式,引导小微企业园组建或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运维机构,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为入园企业提供更多元化的管理咨询、金融担保、会计、法律、安全生产、设计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进一步发挥小微企业园服务联盟的作用,定期驻园入厂服务。

(三)强化小微园区(厂中厂)宣传警示

结合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小微园区“三个十”等应知应会宣传途径,提高受众面。通过联合传媒中心、各镇(街道)等运用政务新媒体建好《安全“潮”我看》栏目,开设“海宁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全方位、普惠式地向公众宣教各类安全知识。同时,加强与媒体、企业、社区等单位有效联动,强化事故警示震慑作用,及时将国内发生的典型事故警示信息传达到辖区内同类型企业,推动落实“事故复盘评估、现场警示教育、同类企业专项整治”等“三个一”举一反三措施,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应急(安全)宣教体验馆体验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安全应急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真正把“安全生产”充分融入到企业文化当中,把“人人都知”转变为“人人都会”,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形成人人会应急、个个会自救的安全生产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杜浩丽,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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