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政协委员活动小组: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的提案《进一步加强工程渣土消纳处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市工程渣土产量877万吨,同比增长7.7%,其中直接利用845万吨,资源化利用32万吨,综合利用率100%,至2025年全市渣土消纳能力达1800万吨以上。规模化再生利用能力居嘉兴首位,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入选浙江省首批典型案例,并确定为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一是提升渣土消纳能力。稳定运营盐官和尖山新区2个资源化利用项目,全市工程渣土资源化处置能力210万吨/年。制发《海宁市工程渣土消纳工作机制方案》,建成袁花中分山矿、安澜海塘工程消纳场2处,新增渣土消纳能力1260万吨。起草全域土地整治项目标高抬升工程方案,确定伊嘉塘等4个标高抬升消纳区块,可消纳渣土137万吨。坚持内部挖潜和外部拓展的渣土消纳格局,排摸形成市外消纳资源库。 二是加强政府统筹指导。聚焦工程渣土区域壁垒难点,强化市级统筹、镇街自主的消纳机制,成立工程渣土消纳处置工作专班,建立渣土供需摸排机制和产消发布渠道,打破地域消纳壁垒,平衡全市消纳资源。建立《重点基建项目联系服务制度》,协调保障重点工程、民生项目等项目消纳资源。鼓励渣土就近消纳,创新探索消纳合作,在袁花镇试点国企与属地政府合作消纳新模式。围绕源头减量、利用处置、监督管理,组织《海宁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规划》立项修编。聚焦工程渣土源头减量难点,优化工程渣土处置招投标条件,将使用渣土再生产品纳入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价要素,推动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 三是规范分类和转运处置。强化落实《海宁市工程渣土消纳工作机制方案》,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渣土分类利用,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优先使用渣土再生产品。全面实施工程渣土分类处置,符合条件的渣土通过土地复垦、安澜海塘工程、再生砖原料、路基填料、工程回填、地形堆砌等途径消纳。规范各类渣土堆放、中转场所设置,开展上运码头和公用码头等整治,规范渣土水陆联运渠道。强化监管体系,推广应用电子转移联单,实现工程渣土消纳全链闭环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提升工程渣土产消平衡能力,全面挖掘矿山修复、全域土地整治等资源,规范运行中分山、海塘工程等消纳场,推进国企与属地政府定向合作消纳新模式。二是从严开展工程渣土处置审批,强化运输车辆、船舶、管道备案监管体系,进一步拓展规范市外消纳资源。三是优化码头布局,全面应用电子转移联单,强化水、陆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四是与高校、科研单位等加强对接,积极探索工程渣土资源化综合利用新技术,通过土壤改善、栽培基质土等技术有效改善工程渣土用途,提升商品化价值。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陈彬,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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