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增年产2000吨生物酶制剂、100吨固定化酶投资项目 | 海宁市斜桥镇工业园区姚九线南侧、庆川路东侧 | 冠球生物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企业购置位于斜桥镇工业园区姚九线南侧、庆川路东侧的工业用地27.1亩,总投资12904万元,新建建筑面积39500平方米,购置配料罐、过滤系统、纯化系统、喷雾干燥系统等设备,实施生物酶制剂、固定化酶生产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2000吨生物酶制剂、100吨固定化酶的生产能力(其中2000吨生物酶制剂和100吨固定化酶均是指纯酶干重,最后经纯化,复配等等工艺形成最终产品的产能为23500t/a生物酶制剂和970t/a固定化酶)。 | 已按相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中表2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最终由海宁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Cr、NH3-N、总氮、总磷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后外排环境。 2、废气:1#线喷雾干燥粉尘经设备自带的两级旋风除尘装置和水喷淋处理后和种子培养投料粉尘、发酵废气、实验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一起接入“碱喷淋+光催化氧化+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2#线喷雾干燥粉尘经设备自带的两级旋风除尘装置和水喷淋处理后和种子培养投料粉尘、发酵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一起接入“碱喷淋+光催化氧化+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污泥储存间臭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到楼顶经27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消毒乙醇废气通过车间换气系统排出。3、固废:废培养基、废过滤材料、废树脂、收集的粉尘、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实验材料、实验室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液、废消毒抹布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反渗透膜出售给物资单位,压滤滤饼和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4、噪声:a.企业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置在隔声厂房内,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罩)以及包扎消声材料等。b. 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c.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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