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新增7500吨功能性弹力面料技改项目 | 海宁市经编产业园区经编五路19号 | 海宁众恒经编染整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1885万元,拟拆除现有厂房5645.43平方米,新建厂房约30972.88万平方米,新增经编机、高温高压染色机、平幅水洗机、定型机以及空压机、废气处理系统及其他公用工程设备;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7500吨功能性弹力面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实施的同时,拟对现有5台高浴比(浴比1:8)高温高压染色机(容量500kg/台)和2台2.3m定型机进行淘汰更新,拆除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现有废水处理设施不再承担废水处理功能),通过对现有设备的优化提升,降低现有项目生产能耗和污染物产排情况。 | 据环评,项目环评编制阶段,业主单位按规定通过张贴公示等途径,组织开展了环评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制度,废水输送应采用架空管道或明沟明管。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水洗废水、染整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中水回用系统浓水和生活污水等,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后输送至废水收集池,通过管道泵送至海宁经编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园区印染废水集中预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后部分通过管道回输至拟建中水回用系统,剩余部分纳管排入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进行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项目拟设置中水回用装置一套,设计处理规模为1100m3/d,采用“砂滤+碳滤+UF膜+RO膜”处理工艺,设计产水率为60%;中水回用系统来水为海宁经编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废气:定型废气,设置2套定型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喷淋+冷凝+高压静电+氧化喷淋除臭”处理工艺;醋酸,加强管理和车间通风;其它废气,设置1套其它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工艺,主要用于处理污水站废气和染料调配废气。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依托现有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本项目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应优先选用变频调速装置,风机应优先选用宽叶片、低转速的低噪声风机。对机泵等类的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等隔声降噪措施。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可采取安装消声器等适当的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此外,管道与振动设备的连接由刚性连接改为弹性连接,避免机械设备激发管道振动。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传真: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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