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显著提升签约居民健康获得感,根据省、嘉兴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工作部署及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我市家庭医生签约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进全市“家庭医生会客(工作)室”“签约居民之家”基层签约服务站点提质扩面。到2024年底,全市各基层医疗机构新增“家庭医生会客(工作)室”“签约居民之家”示范单位2家;以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数,各基层医疗机构下辖规范化“家庭医生会客(工作)室”“签约居民之家”覆盖率达50%(含)以上。
二、工作内容
通过“家庭医生会客(工作)室”“签约居民之家”等基层签约服务站点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健康咨询、服务、交流的温馨舒适场所,奋力打响“家庭医生--我身边的医生朋友”具有海宁辨识度的签约服务品牌。
(一)规范服务内容。努力打造签约居民暖心服务平台和载体,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一般诊疗、预约、转诊以及联合会诊或远程会诊、健康评估、管理方案制定、随访等履约服务。
(二)丰富服务形式。每周开展集中签约服务(如健康咨询、健康随访、体质辨识、体检报告解读等)不少于1次,每月开展宣传咨询、义诊活动不少于1场;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6场,给每个签约对象推送健康知识信息不少于4条。
(三)拓展服务项目。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e护康”有机融合,深化“e护康”服务内涵;结合辖区居民需求,组织市级专家到基层站点开展现场义诊、健康咨询活动;动态收集辖区居民医疗健康需求,针对性提供有效服务;结合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心理健康促进等相关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规范开展辖区基层“家庭医生会客(工作)室”“签约居民之家”站点建设,并将其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要载体,充分发挥休闲、交流功能,有效融洽签约医生和签约居民关系,做实做细各项服务,做到“签而有约,约而有效”,筑牢基层健康网底,做好做强健康“守门人”。
(二)积极稳妥推进。各单位积极做好与属地政府沟通,发挥属地资源,根据辖区签约居民结构、分布、重点人群特点等因素,根据村(社区)医疗健康需求,做好统筹规划,5月份启动分类建设,做到“成熟一批、申报一批”,力争9月底完成建设并规范运行。市卫健局将根据各单位建设进度动态开展基层站点建设评估验收。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色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站点建设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掘亮点,宣传先进典型和案例,扩大社会影响,依托基层站点服务平台宣传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基卫项目相关政策与内容,合理引导居民预期,扩大群众知晓率,为有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海宁市家庭医生签约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标准及细则(试行)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