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新众鑫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医用食品级包装纸技改项目 | 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391号 | 浙江新众鑫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租用浙江信德布业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总投资5000万元,购置涂布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5万吨医用食品级包装纸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2.25亿。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涂布废气与烘干废气一并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烘干产生的异味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要求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一并经厂区污水处理池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后,与浓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最终经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防震垫、消声器等,经此治理后,本项目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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