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批前公示 〔2024〕第15号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供地方案集体会审,下列用地拟以行政划拨、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地块号 | 意向用地者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供地方式 | 1 | 海自然字24059号 | 海宁市湾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原国能区块园区配套道路工程 | 黄湾镇新城路东侧、滨海路北侧 | 1.7803 |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 | / | 行政划拨 | 2 | 海自然字24069号 | 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周王庙镇桑潭路(蒋家桥—东斗门港)改造工程 | 周王庙镇桑梓路东侧、盐官下河南侧 | 0.7878 | 城镇村 道路用地 | / | / | / | 行政划拨 | 3 | 海自然字24079号 | 海宁市长安镇德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 长安镇德丰村综合服务大楼项目 | 长安镇硖许公路南侧、姚家涧港东侧 | 0.3716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1.0-1.5 | ≤40% | ≥15% | 集体使用 | 4 | 海自然字24080号 | 海宁市长安镇陆泽股份经济合作社 | 长安镇陆泽村综合服务大楼项目 | 长安镇崇长线东侧、陆兴路北侧 | 0.2825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1.0-1.3 | ≤30% | ≥15% | 集体使用 |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海宁市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沈先生 曹女士 电话: 0573-87228170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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