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新增1GW高效晶硅电池和2.4GW高效晶硅组件智能化技改项目 | 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 | 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利用现有空余厂房,总投资29193万元,购置自动摆串机、三腔双层层压机、叠焊机等设备,原组件一、二厂产能从2.6GW/年提升到5GW/年,原电池C2车间产能从1.5GW/年提升到2.5GW/年,并建成研发试验线和质量实验室,形成年新增1GW高效晶硅电池和2.4GW高效晶硅组件的生产能力。 | 据环评,项目环评编制阶段,业主单位按规定通过网上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组织开展了环评公众参与工作。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酸性废气、氯气、氨气、有机废气及颗粒物等,根据各废气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厂区设置了2个污水站,处理能力分别为3500t/d、2000t/d,处理工艺均为化学反应除氟+两级安邦脱氮+A/O。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有机溶剂、钙钛矿制备固废、铜制程重金属废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化学品沾染物及结晶盐等,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硅片、废材料、组件回收研发线报废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及水处理污泥等,委托一般固废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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