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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4-84488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06 16:05
所属栏目:不动产登记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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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海宁市斜桥镇雅园8幢504室)

   根据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定书(2024)浙0481执265号之二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浙0481执265号之二,现将所有权人郑相好、吴秀芬坐落于海宁市斜桥镇雅园8幢504室的不动产权利【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52379号】予以注销,其证书(证明)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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