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农村低收入家庭危旧房解困实施细则》(海建房〔2019〕17号)、《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常态化治理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生产问题,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确保居住安全,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户主自愿的原则,经困难户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镇(街道)政府审核、公示,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确认。2024年度第二批共1户农村困难家庭符合市住房救助补助条件。 同时1户农村困难家庭符合改造补助资格,纳入补助范围(详见附件1)。 附件1:2024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救助资格复核清单(第二批)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 2024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救助资格复核清单(第二批) 序号 | 属地 | 村 | 姓名 | 改造类型 | 情况 | 1 | 斜桥镇 | 路仲村 | 周荣林 | 公寓房置换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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