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用于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安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安办)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所涉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事故发展蔓延趋势等。 响应级别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市级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4 个等级。 响应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措施。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发生变化,经分析、评估和论证后,认为符合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条件的,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调整响应级别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