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综执提〔2024〕2号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时间:2024-06-07 14:53 来源:市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孙豪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规范地摊经济、共燃城市烟火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坚持“为民、惠民、便民”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构建政府搭台、法治保障、多元参与、闭环管理的地摊经济发展格局,使城市兼具烟火气和文明度。

一、系统规划布局

一是倾听需求、合理布点。调研群众自产自销、设摊就业、困难保障、便利生活等信息1200余起,契合民生服务和商业发展,拓展并优化地摊布局。目前全市设有经营早点、蔬果、百货等疏导点17处,小修小补便民点65个,商业外摆点16个。二是法治引路、规范设置。出台《海宁市便民摊点管理规划》《海宁市商业外摆实施细则》《节假日宣传活动备案实施方案》等文件标准,明确地摊准入规则和监管责任。重点制定商业外摆经营场地、时段、品种、负面清单、备案流程等经营规则,鼓励市场主体文明规范外摆。

二、分类培育市场

一是打造特色外摆场景。根据商业特征、人员结构、人文习俗等,培育6个主题外摆场景,为商业发展引流聚气。如卡森广场打造为美食主题外摆场景,日均人流量超5000人次,辐射带动仓基街、工人路等两侧商业客流量增加122%。同时将利用特殊节点,结合“潮文化”,组织特色外摆活动。二是培育微型自治集市。打破公共设摊区选址难、集中管理不便等局限,在产权区域创新探索一批微型便民共富集市。在风和丽苑、硖西二里、丁公堰、火炬南区等小区内,为自产自销农户设立共富摊位176个,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有效推动农民就业增收。

三、精准执法管理

一是加强问题整改。对地摊集市经营加强日常管理,监督集市管理方做好卫生保洁、设施维护、人员进场、商品质量、噪声抑制等工作。执法监管部门对经营商品质量抽查各类产品525批次,减少因产品质量、经营噪声、环境卫生等引发纠纷。二是引导自治共建。引导协助产权内设摊采取市场化管理、制订经营公约、组建监督队伍等多种措施,规范设摊行为。如风和丽苑共富集市由小区业主主导,建立文明设摊公约和互动奖惩机制,组建居民监督团,将纠纷矛盾解决在小区内,经营秩序得到居民一致好评。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斯威,联系方式:89262123)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