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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18/2024-84564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5-16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海农专发〔2024〕17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4-06-0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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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海宁市耕肥与生态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推进我市耕肥与生态能源工作,现将《2024年海宁市耕肥与生态能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6日

2024年海宁市耕肥与生态能源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的一年。全市耕肥与生态能源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指引,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聚焦新时代“三农”工作“369”行动,全方位巩固提升各项工作,奋力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征程中展现耕肥与生态能源工作新作为。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内业分析化验工作,三普成果基本形成。培育健康土壤示范基地3个、化肥定额制示范方2个,完成省级耕地质量变更调查项目取土测土117个,完成5个长期定位监测点的维护和监测工作,新实施耕地地力提升面积6000亩以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100%覆盖粮食播种面积,全市耕地质量等级不下降。对112家以上典型农户开展施肥现状调查,完成免费取土测土583个以上,推广应用配方肥8940吨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3%以上。完成肥料田间试验1个、肥料利用率试验2个,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有机肥推广应用1.7万吨。新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2条,省级秸秆收储中心1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其中离田利用率达35%以上。农村沼气“三个一批”整治率达90%以上,确保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零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打好秸秆利用、土壤三普、沼气整治“三大攻坚战”。

1.高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聚焦秸秆科学还田、收储体系建设、利用主体培育、技术模式创新、典型推广等重点环节,健全秸秆“收、储、运、用、管”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一是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到2024年底,新建3个以上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培育3家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启动国家级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县创建,深化秸秆收储运服务组织培育,推广“村企共建、利益共享”运营机制,做到能收尽收、能储尽储。二是培育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打造一批集秸秆收储、加工、利用、销售于一体的全链条主体,提升区域秸秆离田消纳能力。

2.高质量推进第三次土壤普查。一是全面完成采样检测任务。坚持“六统一”“八结合”技术路线,严格落实土壤普查技术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全市612个表层样点、34个剖面样点的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二是同步落实全程质控措施。通过现场指导、监督抽查、在线轮值、视频连线、资料审查等方式开展内、外业质控,确保采样、检测数据审核率100%。三是持续推进成果汇总工作。开展县域土壤类型制图、属性制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和耕地质量等级专项评价等工作,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成果汇总。四是开展省级专题调查。开展土特产区土壤专题调查和盐碱地调查,分别形成专题评价报告。   

3.高标准推进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一是持续深化农村沼气设施“三个一批”专项整治。重点围绕闲置废弃农村沼气设施,加大拆除、填埋、改作他用等处置力度,2024年开展农村沼气设施集中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其中拆除、填埋处置占比在80%以上。二是强化农村沼气安全使用技术指导。聚焦重点地区、关键节点、薄弱环节,结合安全生产月、“1510”督导检查机制等,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安全隐患排查及技术指导。建立隐患清单,综合运用签订责任书、技术指导、警示通报、培训宣传等手段督促责任措施落实,实现闭环整治。紧盯农村户用沼气用气安全,定期检修、更换脱硫器、输气管道、沼气灶具等设备设施,鼓励有条件地区在室内安装泄露报警装置。推动远程监管、无人机检查等手段,扩大畜牧场沼气工程安全检查的覆盖面。三是提高农村“三沼”综合利用水平。加大省标《沼液施用与生态消纳技术规范》及“三沼”综合利用主推技术的宣贯力度。

(二)夯实耕地质量建设“三大基础”。

4.持续推进土壤健康培育。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培训,确保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100%覆盖粮食播种面积。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垦耕地地力提升,将耕地地力提升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生地”复垦的一律进行土壤改良提升。培育健康土壤示范基地2个,全年完成耕地地力提升面积6000亩以上,全市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不下降。

5.扎实开展调查监测评价。开展5个省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117个耕地质量变更调查点、2个国控点的监测评价工作,编制形成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年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耕地质量),为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和科学评价耕地环境水平提供决策依据。根据落实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相关部署要求,参与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价工作。

(三)锚定农田生态“三大抓手”。

6.积极推动科学施肥增效。一是持续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贯彻落实《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印发《2024年海宁市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推广应用配方肥8940吨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3%以上。二是持续深化化肥实名制、定额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测土配方、实名购买、定额施用、建立档案、奖惩激励”的定额制施肥闭环管理体系;持续推进有机养分替代,组织112家以上典型农户开展施肥现状调查,挖掘科学施肥增效空间;高质量开展新肥料效应试验、化肥利用率试验,集成科学施肥技术模式。三是持续提升技术服务能力。紧抓关键农时节点,制定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着力加强土壤墒情数据审核与筛查;积极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集成与试验示范,总结凝练一批针对性强、实用性佳、操作性好、适用性广的技术模式。

7.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海宁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摸清海宁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加强耕地质量管理,确保新增耕地土壤质量安全,2024年度,做好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安排和推进落实;督促实施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全市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要求,密切加强工作衔接,强化工作配合,切实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保障新增耕地质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8.持续强化农田尾水治理。加强已建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运维管理,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护和水质监测机制;新建生态沟渠系统2条,开展生态沟渠系统建设效果和水质监测评价。以太湖流域为重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农田退水“零直排”治理覆盖农田2.1万亩,切实提升农田退水氮磷末端减排能力,加强农田区域退水“零直排”建设典型模式总结提炼和示范推广力度。根据《2024年浙江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指导2个国控监测点规范开展运维管护和数据报送,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加强监测数据成果分析和运用,创建省级生态低碳农场4个。

(四)提升体系队伍“三大效能”。

9.提高科技支撑能力水平。利用好平台,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农田退水“零直排”、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低产田地力提升、新垦耕地改良培肥等关键技术研究。实施好项目,要抓好耕肥与生态能源产业技术团队、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各类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打造好团队,强化耕肥与生态能源体系队伍建设,开展专业能力培训,深化人才队伍培养,努力打造一支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专业化队伍。

10.擦亮“三服务”品牌。深化“三联三送三落实”长效服务机制,持续开展“我帮农民建良田”实践活动,落实分片包干联系制度,组织技术专家、业务骨干开展实地指导服务,切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大兴调查研究,针对耕地质量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广大种植主体实操能力,切实将活动成果应用到田间地头,助力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附件:海宁市耕肥与生态能源工作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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